Z328次列车山海关折返,铁路部门给出两个补偿方案,要么山海关下车,只付已完成行程,剩余行程后续退票,要么把你拉回去! 如果真是不可抗力,一起停,发正式通告,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官方答复过于牵强。 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店大欺客的行为,也是一种垄断式的公平!我就这样,你能咋样! 火车票,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铁路局没有达成合同目的,没有把旅客安全顺利送达指定车站,属于单方面违约,目的地是云南,我把你拉到了山海关,在没有可信的不可抗力前提下铁路掉头返程,还让乘客阶段性付费,合理吗? 打个比方,如果网约车拉你去某地,路途前方有事,没法到达目的地,让你付已完成旅程的路费,你是乘客,你同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