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解梦091】《石头记》中的“闺事”与“外事”有何寓意? 《石头记》的第三条

红楼梦中探梦 2026-06-08 20:27:58

【红楼解梦091】《石头记》中的“闺事”与“外事”有何寓意? 《石头记》的第三条凡例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女子,代指“情”),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按照凡例起“提醒读者注意书中某些事情”的作用,这第三条凡例是要提醒我们注意什么呢?其实,只有两点:一是“闺事”,即闺中之事;二是“外事”,即与外界打交道的事务,暗指涉及朝政之事! 在我看来,这条凡例绝对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作者不是在说“闺事”与“外事”的分量不同,而是在提醒我们注意:此书实则寓“外事”于“闺事”之中,需要注意从“闺中之事”中发现秘密! 《石头记》一书“大旨谈情”,而这个“情”却不是悬空存在的,而是寄托在“女儿”身上,借一众女儿的性情、举止和结局等方面表现出来。 结合文本内容的表现和脂砚斋批语的提示可知,书中所说的“情”大致可以分为这么几大类: 一是司空见惯的儿女私情,表现在男女爱恋和媾和等方面,这是大众最先感知到的一种“情”。例如,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精神之恋;贾琏与鲍二家的的媾和之恋;贾瑞对凤姐的单相思之恋;尤三姐对柳湘莲的痴迷之恋,等等。 二是源于血缘宗族的亲情,表现在贾母对宝玉的溺爱;薛姨妈对黛玉的疼爱,等等。 三是相知相伴的友情,表现在宝玉与大观园众女儿的平等相待之情;黛玉、宝钗、湘云、探春等闺中密友之情;宝玉与柳湘莲、蒋玉菡的交心之情,等等。 四是恩威并存的主仆之情,表现在袭人、晴雯对宝玉的主仆之情;紫鹃对黛玉的主仆之情;茗烟对宝玉的主仆之情;薛蟠对香菱的主仆之情,。 五是万物平等之情,表现在贾宝玉爱惜花草;林黛玉悲悯弱小生命,等等。 六是大悲大切之情,表现在贾宝玉的“情不情,情极之毒”;林黛玉的“情情”“眼泪还债”,等等。 然而,以上所述的各种“情”都只是表象,是“风月宝鉴”的正面所展示的内容。曹雪芹真相想表达的,是自己对“上赖天恩,下承祖德”的感恩之情! 我以前多次讲过,曹家三家三代四人,蒙受天恩,相继担任江宁织造一职五十余年,时间跨度更是长达六十五年,成为名闻天下的“江南望族”,由此过着“锦衣纨绔、饫甘餍肥”的贵族生活。 曹家祖孙父子对此是懂得感恩的,所以先后四次穷其所能为康熙帝南巡接驾,场面极其宏大,让康熙帝十分享受,竟然流连忘返。可惜的是,曹家为此造成江宁织造和两淮盐差的巨额亏空! 康熙帝甚至个中缘由,却不好点破,只能通过创造各种机会的方式,让曹家赚更多的钱去弥补亏空。没想到的是,这项亏空十分巨大,曹寅至死都没有偿还清楚! 曹颙继任江宁织造后,尽管康熙帝想方设法帮助他,却也无法弥补亏空,而且越亏越多!对此,康熙帝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计可施。无奈之下,只好让曹颙假死隐身,以延续曹家的香火。 康熙帝之所以这么做,也不是单纯喜爱曹氏祖孙父子,而是为了感恩——感激曹家的“老祖宗”孙氏曾担任其幼年“保母”的养育之恩。 曹家和康熙帝的双向感恩之情,被曹雪芹写到书中,就成为神瑛侍者对绛珠仙草的“甘露之情”,最终在人世间以“眼泪还债”的形式,予以了结! 看到这里,你还以为书中的“闺中之事”,还是单纯的缠缠绵绵的儿女私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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