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聊到了一个女网友,二人越聊越暧昧,男子想要约女网友去酒店开房,谈好了给

梅姐说法 2026-06-05 21:40:13

深圳,男子聊到了一个女网友,二人越聊越暧昧,男子想要约女网友去酒店开房,谈好了给30万元。女子内心乐开了花,立刻就答应了,打扮的很靓丽,见面后,俩人直接就进入房间里缠绵。完事后,男子把一大包现金交给女子,临走时还问女子借了1万元。分别后,女子开心的回家,没想到打开包裹后立马傻眼:30万,就这? 原来,包里的30万元,全都是练功券啊,女子气得立刻打电话报了警。 (闽南网6月4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有一位男子名叫沈某(化名处理),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网友名叫小林(化名处理)。 要说认识了小林之后,沈某确实比较上心,几乎天天都会找她聊天。 小林很喜欢玩短视频,沈某就会给她点赞、留言,还发不少的鼓励的话,或者温柔的给小林夸赞:你可真好看。 渐渐的,小林就开始留意到这个沈某,感觉这个人还不错,后来小林就跟沈某说,可以关注她的平台,有直播。 原来,小林是个网络人物。 沈某就进入她的账号里,只要看到她开播了,沈某就会大大咧咧的刷刷礼物啊、给一些转账之类的,也是很豪气。 所以说,小林逐渐就看上了沈某这个人,认为这个大哥,很有钱啊,也很大方。 当然了,一个图财、一个图色,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小林也是个长相不错的美女,沈某就准备约她线下见面。 一开始小林不愿意,沈某瞬间就懂了,这个女的,是想要好处呢。于是沈某就暗示,只要你肯跟我在酒店里见面,我就给你30万元的现金。 听到这话,小林才算松了口,立马就答应跟沈某相见。 沈某把酒店的地址,房间号都告诉了小林,等到小林到了时候,沈某已经在房间里等候了。 而小林也不傻,则表示想要先看到钱再说。沈某则把带来的一个包裹打开,里面确实都是一沓一沓的现金啊。 沈某表示,这里面就是30万。 随后,小林才放心的跟沈某在房间里缠绵起来。 完事之后,沈某把包裹交给了小林,并且交代,这外面人多眼杂的,可千万不能招摇,一定要等回家之后,再做处置。 小林则开心的点点头。 这时候,沈某又表示,他线上的资金暂时无法周转,这个月刚刚被冻结了,所以让小林帮忙,转账1万元给自己,下个月解冻了,就还给她。 小林心想:这个大哥也是老熟人了,人家30万元都给自己,还差这1万元? 于是想都没想,直接就给沈某转去了1万元。 随后,二人互相告别,离开。 回到家之后,小林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包裹,没想到,她瞬间就傻眼了。这里面,一张真的都没有,全都是银行工作者们的练功券啊。 小林则立马拿出手机想要跟沈某联系,没想到,人早就失联了,早就给小林删除拉黑掉了。 脑子逐渐情形,小林深知,自己是即被骗了财,也被骗了色,无奈的她只能打电话报了警。 很快,沈某就被抓获,因为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罪已经被处以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了罚金。 如果说,这个30万是真金白银,只要收了钱了,从两个人的行为上来看,女子也构成治安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6 条规定,男女之间协商达成合意,产生了对价的行为,此举构成治安违法,会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小林跟沈某之间,并没有恋爱关系,而是临时协商了想要见面开房,属于陌生的不特定的对象。 之后,又约定了给付多少钱,以此作为见面的条件,最后,相约了在酒店里见面,其实已经具备了客观上的行为。 谈定了价钱,入住了酒店,并且还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收到的是假钱,而且还被骗走了1万元,女子一下子就成为了受害者。 原则上来说,并没有改变既遂的违法性质。 《刑法》第 266 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单处罚金。 男子骗走1万元,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会面临刑事判刑。 只能说,贪利一定会反噬,还是需要守住法律底线,梳理理性的交往观念。你图人家的钱,人家就不能图你点什么吗? 这件事儿,大家怎么看? 信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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