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究竟有多少地方涉嫌违法?让我们来听听叔凡律师怎么说: 监

莫与我言 2026-06-05 18:23:13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 ,究竟有多少地方涉嫌违法? 让我们来听听叔凡律师怎么说: 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为啥能在真实的监狱里面取景?里面的服刑人员究竟能不能参与电影拍摄?而且这部电影号称得到了司法部的支持,究竟是不是真的?这背后难道真有人开了后门吗?其实真相早就藏在电影导演秦晓宇接受的一次采访里。他咋说您听他们最初是打算到监狱拍纪录片,进去之后才有改变主意要拍故事片。也就是说秦导是以拍摄纪录片的名义获得了审批。 这样的审批没毛病,服刑人员参与纪录片的拍摄,其实很常见。比如咱们经常看到一些法制节目,那中间就会有视频穿插采访,正在服刑的当事人,当事人身穿着囚服坐在那抹眼泪,说自己多么后悔。这些真实记录监狱生活的录片,本身就具有教育警示意义,而且人家没有用于商业盈利。 片方按照流程报批,获得审批之后,同时在尊重拍摄对象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进行合法合规的拍摄。而秦导的操作多少就有点让人震惊了,他在进入监狱之后突发灵感,决定要拍一部故事片。还私下采用两种拍摄方式,一种是正常的纪录片,另外一种则是按照故事片的方式写剧本,设计分镜头。之后更是直接推出一部商业类型的故事片,还要去电影院公映赚票房。你看这就完全不符合他们当时报批的内容了也违反了司法部审批的公益目的,涉嫌以欺诈手段获得行政许可。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以撤销对他们的行政许可。监狱来的妈妈践踏的法律红线,其实还不止刚才说的这一点,还有啥? 第一,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监狱那可不是普通场所,可以随意拍摄,你还放在电影院,你还在全球供应。比如监狱里边的布局,哪里是监视,哪里是操场,内部的警力部署怎么样监,分布在什么位置,那都有可能涉嫌泄密,给监狱的管理带来风险,同时会威胁到社会安全。 第二,这部电影还涉嫌侵犯了肖像权。秦导在采访中提到,他所遇到的服刑人员,除了赵某宏,几乎人都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被曝光。你别说拍电影了,纪录片人都不想上镜。原因很简单,他们虽然是服刑人员,但是也有羞耻心啊,人家只想低调,不想给家人抹黑可以理解,而电影你既然在监狱中取景,那进入镜头的可能就不止赵慕红一个人吧,片方有没有获得其他服刑人员的许可?有没有给人家进行面部打码?那按照民法典规定,只有新闻报道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你拍商业电影,如果你未经同意使用别人肖像,那涉嫌侵对方的肖像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第三,不符合电影的审批流程。按照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电影在拍摄之前就应该向相关部门备案。那这部电影19年开机,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程序违法,电影主管部门应该予以取缔,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设备,还要进行罚款。目前面对网上的争议,国家电影局工作人员作出回应,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处理。 当然啊,这部电影最大的问题其实还在于有悖于法律认定的事实,涉嫌侵犯死者的名誉。人家去世的人虽然不再拥有严格意义上的名誉权,但你也不能被随意造谣被抹黑。那人家还有名誉利益,一旦受到侵犯,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但这里死者的配偶,也就是赵某红啊,咱就不指望了。但人家的儿子,人家的母亲还可以向片方主张维权,毕竟这部电影在片方宣发过程中反复强调渲染赵某红长期遭受家暴,在反抗中失手杀父。 片方又号称电影是根据真人真事儿改编。那你就得拿出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长期的家暴,确实让赵某红被迫持刀反杀,不然你就是编造谣言,是误导观众,是抹黑死者。用网友的话来说就是,赵某红杀害她的丈夫,其实是杀害了两次,一次夺走了他的生命,一次抹杀了她的人格。 当然,这也只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违规违法行为,但是《监狱来的妈妈》中的问题可能不止你看到的这么简单!就比如从项目一开始策划、设立,到选人,到拍摄,到补备案,到送到国外参赛,到上映,每一个环节精心策划,中间不知道牵扯了多少人。感觉就是获奖本身也是可能安排好的,获奖之后的采访对着西方媒体开始抹黑国家。对它们来说,如果能上映就荼毒民众;如果被封杀,就变成获奖作品内容“真实”,主创团队“说真话”才会被封杀,“坐实”那些所谓的人权、自由等抹黑谣言,完成西方的那套叙事, 他们打着女性困境、反抗家暴的幌子,把一桩因为家庭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致死案,硬生生包装成了“悲情英雄”的剧本,如果这种“犯罪就能出名、杀人就能当主角”的歪理邪说被默许了,那以后谁还去老老实实遵纪守法?那些真心悔过、低调回归社会的刑释人员该怎么看? 更可怕的是,这种片子一旦大规模公映,对咱们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冲击有多大?它模糊了善恶的边界,践踏了司法的底线。把严肃的法庭判决当成可以随意篡改的剧本,把受害者的尊严踩在脚底下摩擦,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艺术加工了,这是在公然挑衅社会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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