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活活坑走1138万!黑龙江宝清一名女子斥资1138万元采购3744吨玉米,计划分装60节火车车厢发运。她先后三次在铁路系统核验信息,页面均标注货物已完成装车、单据已办结,60份正规铁路货运票据也悉数由本人妥善保管。蹊跷的是,整列专列对应的玉米竟不翼而飞。 后续经法院审理查实,这批玉米自始至终并未装上火车,货物去向至今成谜,没有相关方给出合理解释,女子垫付的1138万元货款更是分毫未能追回。 事情要从2023年1月说起,张女士家人名下的陕西正明实业有限公司,常年做玉米购销生意,经过多方对接,敲定和名为国粮(内蒙古)粮食储备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合作采购玉米,双方敲定采购总量3744吨,核算总价刚好1138万余元,货物约定从黑龙江宝清通过铁路整车发运,60节车厢刚好装满这批玉米,组成一趟整列货运专列。 签合同的时候,正明公司格外谨慎,特意在交易条款里写明,必须看到铁路出具正式货运大票、确认货物装车完毕之后,方才拨付全额货款。在粮食商贸圈,铁路大票等同于货物已经交由承运方管控的凭证,95306货运平台、12306客服、铁路线下台账三重信息同步,是所有粮商公认最稳妥的交割依据,基本不存在虚假开单的可能,也正因如此,张女士一方放下大半戒备。 2023年1月20日,国粮内蒙古公司当面递过来60张由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开具的正规铁路大票,每张单据对应一节车厢,票面标注整车玉米已装车、已制票。 拿到单据后,张女士立刻安排工作人员分三次核验信息,先是拨打12306官方客服,接线人员明确答复这批货物在1月19日下午两点五十分完成装车作业;紧接着登录铁路官方95306货运系统线上查询,页面状态同样标注已装车;最后核对宝清铁路内部承运登记台账,三项信息全部吻合,所有凭证看上去没有任何破绽。 接连三次核验全部过关,手里攥着具备法律效力的铁路运单,正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全额转出11381759.28元货款至卖方账户。 钱转出去之后,张女士便在家静等货物到站,可原定运期一过,收货方始终没有收到半颗玉米,一开始还以为是铁路调度晚点,多次联系卖方询问发车动态,对方总是用线路检修、临时调配车厢等理由搪塞拖延,反复沟通一个多月,依旧没有任何货物发车的消息,张女士心里的不安越来越重。 察觉到不对劲后,正明公司反向向宝清铁路核实整列车厢动向,得到的回复让所有人头皮发麻:法院后续审理查明,这60节车厢从头到尾没有装运过一粒玉米,所有“已装车”的系统数据、纸质大票,全是在无实物装车的前提下开具出来的。 更让人费解的细节在后续取证中浮出水面,早在2023年2月11日,收款的国粮内蒙古公司就悄悄向宝清铁路提交了取消托运申请,第二天便走完撤单流程,等于对方收完货款没多久,就单方面作废了整批货运订单,从头到尾没有通知过买方分毫。 货物凭空消失、卖方刻意撤单失联,1138万巨款打了水漂,张女士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相关部门核查案情后,认定属于商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索要损失。 正明公司随即把国粮内蒙古公司、出具运单的宝清铁路一并起诉至法院,这场官司前后走完一审、二审、再审三轮审理,耗时两年多,直到2025年4月3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再审终审判决,厘清两家主体各自责任。 一审和二审阶段,法院最初判定卖方与铁路存在恶意串通开具虚假单据,铁路需要和卖方连带全额偿还千万货款;宝清铁路不服判决持续申诉,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再审阶段法院结合举证细节调整判定结果: 买卖合同本身合法有效,国粮内蒙古公司收全款却未履约发货,需要全额返还1138万货款,另赔付对应违约金;宝清铁路违反铁路货运管理规章,在货物零装车的情况下违规录入已装车信息、出具正规运单,存在重大侵权过错,需要对国粮公司无力偿还的剩余货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纸胜诉判决书到手,却没能帮张女士拿回一分欠款。 经过工商与执行信息查询,收款的国粮内蒙古公司注册于2022年,名称带“国粮”字样却和国有粮食系统没有任何关联,实际为私营企业,早在判决落地前就人去楼空、实际控制人失联,公司名下没有可执行资产,先后背负6条限制消费令,涉案总负债超2200万元,根本无力兑付千万欠款。 截至2026年6月,终审判决生效一年有余,1138万本金加违约金分文未追回,而整批3744吨玉米的去向,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单位、个人给出权威答复,既没有货物入库记录,也没有倒卖流转线索,数千吨粮食仿佛人间蒸发。 眼下张女士依旧在持续跟进执行进展,一边紧盯两家涉案主体资产动向,一边继续追问失踪玉米的下落,只是这笔巨额血汗钱,什么时候能顺利回款,依旧是个未知数。


从文明到野蛮
防不胜防啊!
飘走的云
这已经不是买卖合同纠纷,而是诈骗
看天下
个人看法 货没有到 怎么就全款付完呢 难道不考虑 一下后果 最多 交定金 货到付款 应该留后手 数目大了 必须考虑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