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连琉球主权都不具备,更无资格拿琉球周边海域与菲律宾“划界” 从国际法理上讲,日本确实没有琉球主权,因此根本没有资格拿琉球周边海域去和菲律宾划界;这次日菲专属经济区海洋划界属于非法无效。 首先,日本对琉球只有“管辖权”,没有“主权” 1.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 日本战后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不含琉球。 2. 二战后琉球由美国托管,不是日本领土。 3. 1971年美日“冲绳返还协定”,只还施政权、行政权,不还主权;中、苏等战胜国从未承认,联合国也未认可日本对琉球主权 。 4. 琉球主权至今未定,日本只是实际管理者,不是法理主权国。 因此,无主权即无海域划界权。海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权利,依附于主权领土。日本对琉球无主权,就无权以琉球为基点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更无权拿这片海域跟他国划界。 地理上日菲根本不具备划界条件。拟划海域在台湾以东:日本在北(琉球)、菲律宾在南(巴丹),中间隔着中国台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只有海岸相邻或相向才能划界。日菲既不相邻、也不相向,法理上完全不具备双边划界资格 。 总之,台湾是中国领土,台湾以东是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权利 。日菲绕开中国私分,属于侵犯中国主权、非法无效 。 琉球 日菲 台湾是中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