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5·3”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 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三甲村无牌照货车(车架号:LVBV8JBB1TB109789)“5·3”火灾事故相关当事人: 火灾基本情况:2026年5月3日10时34分,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无牌照货车(车架号:LVBV8JBB1TB109789)行驶至瓦房店市九龙街道办事处三甲村时发生火灾,火灾造成无牌照货车(车架号:LVBV8JBB1TB109789)及车上货物被烧毁(损),无人员伤亡。因火灾事故相关当事人未配合领取《火灾事故认定书》,因此将《火灾事故认定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在“大连消防”公众号发布《火灾事故认定书》(瓦消火认字〔2026〕第0053号)送达公告,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联系人: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85569238 瓦房店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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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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