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4名顾客吃潮汕火锅,在吃了大部分食材后,以不好吃与预期差距太大为由,拿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2026-06-04 07:05:57

广东汕头,4名顾客吃潮汕火锅,在吃了大部分食材后,以不好吃与预期差距太大为由,拿已经写好5000字差评威胁老板免单,老板迫于无奈免单。 这事发生在5月底,汕头一家常年排队的卤水火锅店。老板蔡哥开店五年,头一回撞上这种阵仗。四个人是两男两女,看打扮是专程来潮汕打卡的外地游客,落座点了一桌招牌——雪花牛肉、鹅肝、鲜虾、卤水拼盘,账单四百出头。前四十分钟安安静静涮肉喝酒,一口嫌淡的话都没说过,桌上七成菜吃得干干净净。蔡哥正准备收台翻桌,几个人把他叫住,戴棒球帽那姑娘先开口:"锅底没味,牛肉有腥味,跟我在网上看的、跟我每天做梦想到的味道完全不一样。"蔡哥愣了一下,赶紧解释潮汕卤水火锅本就是淡卤提鲜、吃食材本味,嫌淡可以加盐加沙茶酱,要不单独退那两道不满意的菜也行。对方不干。另一个女的把手机亮出来——备忘录里真打了四千多字,说再改改就是五千字差评,各大平台同步发,"让你店开不下去"。只肯付虾和鹅肝的钱,其余全免,不答应马上点发送。 蔡哥后来跟媒体说,不是怕那篇差评,是那几个人越嚷越大声,店里全是排队的客人,怕闹起来影响别人吃饭,更怕极端的差评出去坏的是整座城市潮汕美食的招牌——最近《阿嬷的情书》带火了汕头文旅,全城正攒着劲接客呢。思来想去,咬牙签了免单。四百块对这家天天排队上千桌的店不算伤筋动骨,但蔡哥心里堵得慌,回家跟老婆念叨了好几遍:"吃都吃了,一句没提前说,临走拿差评卡脖子,这叫什么事?" 咱们把话摊开了说。消费者有给差评的权利,这点毋庸置疑,可任何权利都有边界——真实体验、客观表述才是差评的正当用法,把它当成谈判筹码逼商家免除应付费用,性质就拐进了另外一个车道。你进店点菜、商家上菜、你们吃完了,餐饮服务合同已经履行完毕,饭钱是你法定的付款义务。以"写差评曝光"这种足以让商家产生恐惧心理的手段,迫使对方放弃应收餐费,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要挟行为,法律上叫敲诈勒索。这单400元没到刑事立案标准(广东敲诈勒索罪起点一般是2000元或3000元),但完全可能触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面临拘留和罚款。之前上海就有案例,有人连续在多家餐厅以同样手法要吃白食,最终按敲诈勒索罪判了刑。 再说那个理由——"和梦里想到的味道不一样"。美食口味本来就是主观的,众口难调是餐饮基本常识,潮汕火锅淡卤提鲜是本味特色而非质量缺陷。觉得不合口味你可以当场提、可以少点、可以边吃边加蘸料,甚至吃完如实给差评都行,但你不能先吃掉七成再装作才发现,拿预设好的长文差评当勒索工具。这跟线上那种"仅退款不退货"的歪风是一路货色——把平台规则漏洞和商家怕差评的心理,异化成零成本蹭吃蹭喝的套路。 有人同情老板"顾全大局",我倒觉得恰恰是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在变相鼓励碰瓷。商家不是不能较真——遇到类似威胁可以明确告知对方行为已涉嫌违法、建议报警备案,保留录音录像证据,平台对明显恶意差评也有申诉剔除机制。一味退让只会让某些人尝到甜头,下次换个店再来一遍。四百块买一堂普法课,希望蔡哥和更多餐饮同行记住:差评是反馈不是赎金,别拿商家的善良当软柿子捏。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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