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碰到过这种情况,我哥是2012年去世的,我老妈是2024年去世的,根据继承法,由于我哥去世在前,我老妈可以继承500万/2=250万,250/3=83.3万,也就是说我老妈可以继承83.3万,我老妈去世后,我老妈继承的这份83.3万,由我们五个兄弟姐继承,每人可继承16.66万。但是,我们四个人根本就没商量,在办理公证时,我们四个一致同意放弃合法不合理的继承权,这份83万遗产,全部归侄子所有。我们认为,既然是哥哥的遗产,我们四个根本就没有理由继承,这样,也符合中国的传统。我姐夫潜意识想分,被我们几个拒绝了。因为我哥去世早,老妈生前口头说过,没留字据,以后从遗产中先拿出十万给侄子。老妈去世后,分遗产时,我就先拿了十万给侄子,其余平分。
我家就碰到过这种情况,我哥是2012年去世的,我老妈是2024年去世的,根据继承
星睿漫说管理者
2026-06-02 1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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