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访”性质很严重!6月1日,外交部证实一件事,《纽约时报》驻华记者被依法注销居留许可。 发言人林剑说了两句话。第一句,《纽约时报》把台湾叫“国家”,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第二句,这名记者在华期间有“确凿的骗访记录”,违反《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中方依法注销其居留许可。 “骗访”到底是个什么性质? 在新闻行业,“骗访”和“暗访”完全是两个概念,暗访是没办法公开身份时用镜头记录真相,而骗访是用虚构身份或欺骗手段套取信息,这在全世界任何一个专业新闻机构眼里,都是行业大忌。 国家对外国记者有管理条例,条例里明确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不得进行与其机构性质或者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用假身份去骗访,这叫“不符”。条例还说了,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记者证和签证。所以这事从法理上,没毛病。 世界上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依法管理外国记者的居留和工作资格。这不是中国独有的制度。美国、英国、日本,谁家没有外国人居留管理法? 记者到别的国家来工作,拿的是居留许可。如果有骗访记录、违反当地法规,依法注销许可,这叫合理合法的行政管理,没一点问题。 当“政治正确”盖过“新闻专业主义”,当“反华”成为流量密码,那些标榜自己“客观中立”的西方大媒体,还能守住多少职业底线? 好的记者是用事实说话的,不是用身份说话的。拿着常驻记者证却做骗访的事,这不叫新闻,这叫碰瓷。 新闻自由的前提是什么?是真的在搞新闻,不是在搞欺骗。 信源:环球网2026-6-1《外交部:《纽约时报》一名记者有骗访记录,中方注销其居留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