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这事儿闹得,真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5月30号那天,甘井子区一位74岁的大爷,估计是锻炼时被柳絮糊了一脸,心里窝火,掏出打火机就把路边的柳絮给点着了。 大爷大概觉得柳絮不过是一团软乎乎的白绒,点着了顶多烧几秒钟。可偏偏那天风不小,火苗顺着风势一路蹿,直接烧进了旁边一处停车场。停在里面的20辆新能源车,全部被烧成了空壳。 这些车还是某经销商备好待交付的新车,还没来得及到车主手里,这一把火下去,损失直奔几百万。 警方随即介入,对这位74岁的老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按照中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过失引发火灾,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出台的立案追诉标准中,明确规定直接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即应立案。本案损失估算已远超这个数字,走刑事程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老人主观上并无故意,但过失不等于没有责任,这一点法律说得很清楚。说起柳絮,这东西年年春天都让北方城市头疼。 大连、北京这些地方,四五月间雌性杨柳树飞絮期一到,漫天白絮到处飘,堵鼻子、迷眼睛,还有引发火灾的隐患。 北京从2010年前后就开始推进杨柳飞絮综合治理,通过注射抑制剂、替换树种等方式,到2022年已对城区内数万株雌性杨柳树完成改造,飞絮数量明显减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在2023年的城市绿化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分步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把降低飞絮影响纳入城市精细化管理范畴。 这把火烧的,既是几百万的财产,也是一个关于冲动后果的提醒。后续如何处理,还看司法程序怎么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