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三次被人追尾的经历,我没有追究他们的责任,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当然事也不严重。 第一次被人追尾在2003年,当时我在海关路与供销路口等红绿灯,被一对父女追尾,当时那个小姑娘吓哭了。我的尾灯坏了,我们一块到中保下属的汽修厂给换了尾灯完事。 第二次被追尾在嘉祥呈祥大道西首丁字路口等红绿灯,被送孩子上学的母女追尾,我下车看了看不严重,感觉没事就让她们走了,事后我倒车时发现倒车影像的摄像头被撞坏了,第二天又到4S店花80块钱换了一个。 第三次被追尾就在刚刚,当时骑电动车(两轮的)在太白路和复兴路路口等红绿灯,被一辆比亚迪电车追尾,虽然不严重,但是吓了我一跳,还是那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就让她们走了。 有朋友说我不该就这么轻易让他们走,但我倒是不这么想,我认为一心向善总比讹人好,不是说做好事一时就能看出来什么,我总感觉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了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