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别人都在低头认罪,唯独他戴着手铐,当众撩开囚衣亮出

灵竹灵竹 2026-05-30 15:27:00

2013年,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别人都在低头认罪,唯独他戴着手铐,当众撩开囚衣亮出冤字,拼命挣扎向在场的媒体求救,明明已经被判死刑,为什么就是不肯认罪?   他叫李才坤,29岁,捕前是深圳龙岗公安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当天宣判的是他故意杀人案,法官宣读判决结果,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才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杀人证据确凿,被判死缓已经是留了一命,李才坤为什么到死都不肯认罪?   李才坤1984年出生,广东韶关人,2003年考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7年毕业后考上深圳警察,成为龙新派出所民警,平时负责辖区治安和案件审查,2012年7月1日凌晨1点多,被害人班统陆和堂弟因为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当时值班审查的民警就是李才坤。   审查过程里,班统陆的堂弟被认定谎报案情,后来被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班统陆没参与报假案,本来在候问室等着处理就能离开,但李才坤觉得班统陆态度嚣张,对着他谩骂,还和公安机关叫板,再看班统陆身上有多处文身,还有犯罪前科,就认定班统陆是社会隐患,留在外面会继续害人。   就是这个想法,让李才坤动了杀心,他不打算走正常法律程序,而是想自己设计一场假抢劫案,把班统陆当场击毙,既除掉他眼里的“坏人”,还能算自己立功,争取单位奖励。   当天中午,李才坤从宿舍拿了一把匕首,用床单擦干净放进包里,晚上7点多,他开车到龙岗老街,找到一个办假证的女子黄小现,表明自己警察身份,说派出所要完成案件指标,让黄小现配合报假案,指认一个人抢了她的金戒指,事后戒指归黄小现,黄小现一开始不愿意,但李才坤拿着她办假证的把柄,黄小现只能答应配合。   安排好黄小现后,李才坤回到派出所,告诉班统陆可以走了,还主动让班统陆上了自己的车,说顺路送他,再聊聊他堂弟的事,车开到龙岗街道爱南路附近,李才坤让班统陆下车在路边等他,自己开车到前面路口,打电话让黄小现赶紧报警,说自己金戒指被抢了。   挂了电话,李才坤步行回到班统陆身边,假装和他说话,趁班统陆不注意,突然掏出手枪,近距离对着班统陆头部开了一枪,班统陆当场死亡,开枪后,李才坤把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塞进班统陆左前裤袋,把匕首放在班统陆手里,伪造班统陆持刀抢劫的现场。   做好这一切,李才坤打110报警,又给派出所打电话汇报,说自己巡逻时遇到持刀抢劫的劫匪,对方拒捕,他开枪将劫匪击毙,一开始派出所和分局都信了他的话,按程序上报,直到刑事技术人员和监察人员到现场勘查,发现很多疑点。   现场痕迹和李才坤说的完全对不上,黄小现被问话时神情紧张,说不出被抢劫的具体细节,漏洞百出,没撑多久就说出了实情,警方顺着线索一查,所有证据都指向李才坤,他设计假案、故意杀人的事实铁证如山,2012年7月2日,李才坤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3月25日,深圳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时李才坤全程不认罪,他辩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是假想防卫,还说先抓人再搜集证据是基层警察常用的侦查手段,自己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法院没有采纳他的说法,公诉机关出示了法医鉴定、痕迹鉴定、DNA鉴定、证人证言等一系列证据,每一份都能证明李才坤故意杀人的事实。   直到10月29日一审宣判,李才坤都没松口认罪,哪怕被判死缓,他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觉得自己没错,是在替社会清除隐患,所以才会在法庭上有撩衣露“冤”字的举动。   法院最终判他死缓,不是因为他罪行轻,而是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才从轻处罚,否则以他警察身份故意杀人、情节恶劣的情况,完全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   直到今天,这个案子依旧让人警醒,权力必须被约束,法治底线不能破,任何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行为,最终都会付出沉重代价,李才坤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例子。   信源:人民网——《被告人李才坤一审判死缓》   以上部分内容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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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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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1 00:45

如果他真是这个想法,我觉得再判轻一点也无不可

灵竹灵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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