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起施行:饭菜烧熟到食用不得超2小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幼

欧阳书秋叶 2026-05-29 21:28:39

幼儿园食品安全新规6月1日起施行:饭菜烧熟到食用不得超2小时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针对幼儿园食材采购,制定不得突破的“负面清单”。《规定》明确,幼儿园食材供应商应近3年内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幼儿园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新规明确:禁止制售冷荤类、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确需使用的,必须严格控量并纳入日常管控重点;另外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都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当在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此外,针对幼儿园餐食加工配送,明确不能走样的“规定动作”。《规定》要求,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个小时;配送必须使用专用、密闭、保温设施,并对分餐人员提出洗手消毒、佩戴口罩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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