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男子龚某某长期在一饭店赊账,只吃不还,欠账金额达7000元,最后直接拉

颜若雪有情 2026-05-29 00:15:20

四川达州,男子龚某某长期在一饭店赊账,只吃不还,欠账金额达7000元,最后直接拉黑店主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店主托人联系到龚某某,向其喊话:“经营生意不容易,请尽快还我钱!”男子不耐烦地说:“我承认欠账这一事实,但欠账又不是赖账!实在不行,你就去起诉我……” 这不叫欠账,这叫耍无赖。 龚某某这话一出口,直接把欠债不还这种不光彩的事,硬生生包装成了硬气。53顿饭,53张账单,每餐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挑的都是好菜好酒,吃得那叫一个潇洒自在。吃完了嘴一抹,大手一挥“记我账上”,拍着胸脯自夸“不是赊账不还的人”。哪知道这账从2024年3月一路记到了8月,过了两年半,愣是一个子儿没掏。 老板娘辛辛苦苦守着小餐馆,起早贪黑、油烟气熏,一碗菜一盘肉地伺候着龚某某这位“大客户”。到了结账的节骨眼上,等待她的却是电话打不通、微信被拉黑。这叫什么?这叫翻脸不认人,这叫过河拆桥! 拉黑还不够,被媒体记者追上门追问时,龚某某还不忘给自己立个牌坊,甩出一句“欠账又不是赖账”,还扬言“实在不行去起诉我”。听听,这话说得理直气壮,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被冤枉的苦主呢。 欠账和赖账的区别,法律上真有那么复杂吗? 说白了,拉黑老板娘那一刻,欠账早就变质了。这不是经济暂时困难,这是存心在耍赖!两年半时间,上万元欠款一分没动,还反过来给老板娘“指点迷津”——告我去啊。这是什么强盗逻辑?欺负人家小本买卖没时间耗,欺负对方怕麻烦不敢打官司。 这种人就是吃准了普通人维权成本高,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别以为7000元不多、老板娘没精力告。法律对这类事,可是有明文规定的。2026年1月,海南万宁一位饭店老板陈某,被所谓“熟客”林某赊账欠下81704元餐费,长达数年未还。陈某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万宁法院判决林某支付全部欠款,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 湖南华容县的烧烤店主刘某更猛。顾客谭某9次赊账吃烧烤,欠了1554元后玩失联,刘某二话不说直接起诉。法院快审快结,判决谭某支付拖欠的餐费。1000多块的“小钱”,法院照样受理、照样判决、照样执行到位。打官司根本没有龚某某想象的那么遥不可及。 老板娘手里那叠厚厚一摞账单,就是最硬的铁证。只要把这些消费记录、拉黑截图、催款凭证往法院一交,事实清清楚楚,还跑得掉? 再退一万步讲,龚某某敢赌老板娘不会去告吗?真要上了法庭,他输官司得赔钱,诉讼费还得自己掏。判决下来之后强制执行,银行账户一查、房产车辆一查,分分钟把钱扣走。赖着不给?直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的大帽子一扣,高铁坐不了,飞机登不了,贷款贷不了。龚某某不是自称小包工头吗?一个被贴了“失信”标签的包工头,谁敢把工程包给他? 这就是他嘴里的“欠账又不是赖账”要付出的代价。 经营小生意,每天都是一地鸡毛、一分一厘攒出来的。老板娘的“经营不易”四个字,背后是多少个起早贪黑的清晨,多少碗端到客人面前的饭菜,多少个不敢休息的节假日。7000块钱,也许不是什么惊天巨款,但那是别人一家人的生计、一顿顿饭菜换来的血汗钱。 龚某某的一句“去起诉我”,与其说是拖延战术,不如说是赤裸裸的挑衅——欺负的就是你不敢动、没时间动。 两起判决让这事变得非常简单:老板娘你尽管去起诉,龚某某欠下的每一分钱都跑不掉,法院就是最硬的靠山。70%的小额诉讼案件都在基层法院快速审理,审理周期短、程序简单,根本不是龚某某想象的那种“耗时间、费精力”。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种一天两顿、顿顿有酒有肉的好日子,龚某某也该买单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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