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品牌方花大价钱请代言人,买的从来不是“明星的私人偏好”,而是“公众面前的示范效应”。于和伟在发布会上认真介绍三折叠手机的功能,配合品牌完成传播任务,这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至于私下用什么手机,就像律师在法庭上穿西装,回家后穿大裤衩一样,是职业身份与私人生活的自然剥离。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用不用”,而在于品牌是否有底气让消费者相信:即使代言人私下不用,产品本身依然值得选择。 明星推荐的到底好不好,只有买了才知道。但明星自用的,相信很多人会跟我想的一样,一定是好用的。笔者依然记得于和伟举着三折叠手机拍照的样子,像极了我们第一次拿到新玩具时的小心翼翼;而他用水果机时的自然流畅,才是身体对“习惯”的诚实投票。 品牌与其纠结代言人私下用什么,不如想想如何让产品从“发布会焦点”变成“用户口袋里的日常”。就像当年水果机用“重新定义手机”的底气,让明星心甘情愿地在任何场合亮出它。 最后就是我们没有必要道德绑架于和伟老师,他确实是爱华为的。他作为车主认可鸿蒙智行的技术,这是真实体验;但网友自动将其延伸到手机领域,就成了“道德绑架”。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乔布斯当年也同时用着几部不同品牌的手机测试功能,总不能说他不信任自己的产品,觉得水果机很拉吧。 或许我们该少一点对明星的“道德审判”,多一点对商业逻辑的清醒认知。代言本就是一场各取所需的合作,消费者最终买单的是产品本身,而不是代言人的“私人忠诚度”。至于于和伟到底爱不爱华为,看看他演的戏、开的车就够了——毕竟,行动永远比口号更有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