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男子在小饭馆吃饭,赊了5个月账,共7000元,不仅不给钱,还拉黑老板娘

福康说案例 2026-05-28 15:59:34

四川达州,男子在小饭馆吃饭,赊了5个月账,共7000元,不仅不给钱,还拉黑老板娘,直接玩消失,老板娘崩溃:他每次点菜有酒有肉,消费100元左右,还称自己不是赊账不还的人,可到现在也没给钱。然而,当记 者联系上男子一提欠餐费的事,他态度却不耐烦。 开夫妻小餐馆的老板娘最近愁得饭都吃不下,因为,有个熟客半年赊了7000块钱,一直拖着不给。 这事要从2024年3月说起,当时一个叫龚某某的男子第一次来店里吃饭,看着像是附近工地的小包工头,说话爽快得很,第一次来就主动跟老板娘搭话,说以后肯定常来照顾生意。 刚开始他确实偶尔会赊个几十块的账,最多隔两天就主动把钱转过来,他还跟老板娘说:最看不起欠钱不还的人,正常人不会干那种事。 老板娘开了这么久的店,最看重的就是实诚,以为他是敞亮人,也就实打实的对待了。 从那之后,龚某某来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一天两顿都在店里,每次点菜都有酒有肉,一餐下来少说也要一百多块。 赊账的金额也从几十块慢慢涨到几百块,每次老板娘刚有点犹豫,他就拍着胸脯说等工程款结了就一起付,绝对差不了事。 老板娘想着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客,也不好意思一直催,每次他来消费都认认真真记在账本上,日期、菜品、酒水、价格写得清清楚楚,就怕以后对账出问题。 龚某某就这么吃到8月份,突然就再也没露面。 老板娘把账本翻出来,前前后后一共记了53单,加起来刚好7000块钱。 她一开始还以为龚某某是工地忙没顾得上,打电话过去催账才发现自己的手机号早就被拉黑了,换微信发消息也发不出去,人就这么消失了。 老板娘是相当崩溃了,做的都是周边街坊和务工人员的生意,起早贪黑一盘菜一盘菜炒,赚的全是辛苦钱,没想到竟然栽在了熟客手里。 这事被网友发到网上之后很快引发了关注,当地媒体辗转联系上龚某某的时候,他倒是没否认欠钱,只说自己最近身体不好在住院,等以后有钱了就给。 后来记者也给他打了电话,一提到7000块餐费的事,他立刻就不耐烦了,含糊说自己没说要赖账,以后会还的,最后直接甩了一句“实在不行喊老板去起诉我”,当场就把电话挂了。 这七千块不知道要炒多少菜、忙多少天才能赚回,现在,老板娘只盼着龚某某能早点把钱结清,真要是一直拖着不给,也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了。 都说金钱面前人性经不起考验,老板娘愿意赊账,是把男子讲诚信的人,在一次次的信任退让中不断放低底线,最终换来这种结果。 而龚某某恰恰是利用了老板娘这份善意,先说好话换取信任,再一步步蚕食对方的容忍度,到最后,不还钱不说,还放话“让她走法律途径”当成了耍赖的筹码,吃准了普通人怕麻烦、不愿为几千块钱耗时间维权的心态,真是丑态毕露。 有人说,老板也是,当你同意赊账就意味着你接受各种可能的风险以及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额外的成本。 餐饮做的就是现金流生意,不赊账是底线,老板心一软,后面就可能多来很多麻烦,多闹心。 也有人说,“我不是不还钱”,成了老赖的标准话术。这男的不讲究,正常的饭店是不可能给你欠这么多钱呢。老板的善良换来了什么,所以,老板该起诉就起诉。 《民法典》第57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龚某某在餐馆就餐,和老板娘形成了事实的餐饮服务合同关系,他享受了服务就有按时支付餐费的义务。 老板娘手里的账单就是最直接的证据,真要是走到起诉那一步,不仅要全额支付7000块餐费,龚某某大概率还要承担逾期还款的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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