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西安,一女生和父母发生争吵后,从天台坠楼身亡。父母悲痛欲

解豸说几法 2026-05-28 15:22:11

“讹天讹地讹空气!”陕西西安,一女生和父母发生争吵后,从天台坠楼身亡。父母悲痛欲绝,迁怒于物业,认为天台没有安全门、没有任何危险警示标语,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直接将物业和防水施工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索赔31万元。物业喊冤,家长自己没尽到看管义务,不应该揪着我们不放。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2025年4月8日早上7点50分,黄某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后,和父母打了声招呼,然后带着弟弟一起下楼了。 父母并未多想,以为姐弟俩去上学了,丝毫并察觉到女儿情绪不对头,却没想到,悲剧悄然发生了。 黄某走出家门后,让弟弟先去上学,弟弟乖巧懂事,就独自去上学了。 万万想不到,她没独自从乘坐电梯至最高层,后徒步沿楼梯上至其所住单元的楼顶天台上。 接着,她从天台一跃而下,直接坠落到一楼。 路人发现后,吓坏了,紧急拨打120,黄某被火速送医抢救,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年轻的生命。 事后警方介入调查,经过现场勘验和法医检查,直接排除了他杀的刑事案件可能,基本可以确定,黄某是自行选择结束生命。 黄某的父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沉浸在无尽的自责与悲痛之中。 当天上午十点多,夫妻俩强忍着悲伤赶到出事的楼顶拍照取证,这一看,更是让两人怒火中烧。 通往天台的安全门早就不翼而飞,天台四周没有任何危险警示标语,而且坠楼位置的防护墙高度严重不达标,和旁边的高台连在一起,稍微一迈脚就极易发生意外。 在他们看来,正是物业多年来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既不装回安全门,也不设置提醒,才让女儿能毫无阻碍地走上天台,最终酿成悲剧。 越想越气愤的夫妻俩,直接将物业公司和当时在小区做防水施工的公司一同起诉,提出了31万余元的赔偿。 面对巨额索赔,物业委屈的表示,消防规定不允许封死安全门,之前上锁还被业主投诉,而且女孩出门前和家里爆发过激烈争吵,在门口徘徊了足足五分钟,明显是家里没有看管到位,应该自行承担责任,不应该揪着物业不放。 而负责防水施工的公司也称自己只负责楼顶修防水,压根没改动过建筑结构,防护设施不全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调查后认为:黄某反常放弃上学独自上天台,结合警方结论,基本可以认定是自杀行为,家长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但不可否认的是,通往天台的安全门,正是防水施工队维修时拆掉的,完工后也没有复原,而物业公司常年疏于管理,放任安全隐患存在,未尽到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义务,间接给女孩提供了坠楼的条件,应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与防水施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赔偿黄某父母各项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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