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女子长期殴打不满14岁的女儿,为了赚钱竟拍摄女儿的私密照卖,学校老师发现孩子身上总有淤青,察觉异常后将此事上报,彻底揭开女子令人发指的真面目。 班主任王女士(化名)发现班上的小周最近不太对劲,这孩子虽然内向,但以前还会跟班里同学说说话,可最近,小周越来越沉默寡言,总自己呆在一个角落里,谁喊也不回应。 更让人担忧的是,最近小周身上总是出现莫名的淤青,有时候是在胳膊上,有时候是在大腿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看着也不像是磕伤。 王女士觉得有些反常,便耐心追问,小周才支支吾吾地说出,“这些都是妈妈打的。” 再仔细询问,小周说出了跟更令人心惊的细节。 “有时候扇我巴掌,有时候用脚踢,有时候还把我关在门外,不让我进来……” 王女士震惊不已,心想着这哪是教育孩子啊,这分明是虐待。 王女士立马将此事上报,领导高度重视立马展开调查,这一调查,发现真相远比他们想象的更加可怕。 原来,小周的父母一直在外务工,本来小周一直跟奶奶一起生活,直到2023年2月份,小周的母亲田某将小周接到了身边。 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身边,本来是件高兴事,没想到,这才是小周噩梦的开始。 从7月份开始,田某就开始无端对小周进行打骂,只要小周做了一点不合心意的事情,田某就大发雷霆,轻则罚站,重则直接撵出门,连饭都不给吃。 期间,小周也反抗过,但换来的都是变本加厉的挨打。田某还威胁小周,不让小周告诉父亲和奶奶。 而且挨打还不够,田某开始打起了小周身体的主意,田某不知道从哪儿认识了一个叫杨某的人,杨某表示田某只要按照要求拍摄小周的私密照,就能换取丰厚的报酬。 想着拍拍照片就能赚钱,田某彻底出卖了女儿,她不顾小周的反对,强行让小周按照她指定的各种动作拍摄视频和私密照卖给了杨某。 若不是王老师发现了小周的异常,还不知道小周会被亲生母亲祸害到什么时候。 经过调查,民警迅速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才将田某和小周彻底隔离,小周的噩梦才终于结束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田某长期殴打女儿,致使小周身上多处受伤,已经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 其次,田某多次按照杨某要求,让小周拍摄不雅视频,这个行为也已经构成猥 亵儿童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情形(一)规定,有猥亵多人、多次、造成儿童伤害等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接触身体才算猥亵,田某强迫小周拍摄露出私密部位的视频,同样构成猥 亵,而且田某还通过售卖照片获利,也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 最终,数罪并罚,判处了田某7年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田某的行为人神共愤,当地妇联申请撤销田某的监护人资格,小周接下来会由奶奶照顾。 都说虎毒不食子,没想到田某竟然能做出这么天理难容的事情,好在王女士及时发现,才没有将事情发展的更严重,只不过,外在的伤害能及时止损,给小周造成的心理伤害,只能通过时间慢慢治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