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小伙恋上32岁的女老板, 因88万彩礼分手 浙江嘉兴有个25岁的郭先生,自个儿还在上大学呢,处了个对象,女方比他大整整7岁,32岁,是个离异未育的女老板,有房有车。 按理说,这算是条件不错了吧?可结果呢,郭先生不但没沾上啥光,反倒搭进去了12万多,最后一算账,还被拉黑了。 怎么回事呢? 两人同居后,女方张嘴就要88.8万的彩礼。一个小伙子,还在上学,上哪儿弄这笔巨款去?拿不出来,僵住了,最后只能分手。 分手就分手吧,可郭先生越想越不是滋味。俩人好的时候,他一个穷学生,省吃俭用地供着这位“老板娘”。他自己算了一笔账,光每个月给对方点外卖,就得花掉五六千块! 女方说自个没安全感,让他把全部存款都转过去,郭先生也傻乎乎地照做了。 要说这小伙子也不是一点心眼没长,可长错了时候。他回忆说:“每次给她转账,她都让我必须写上‘自愿赠与’,现在才回过神来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嘛,这几个字一签,性质就全变了。果然,如今天价彩礼掏不出,感情崩了,他想去讨个说法,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 12万块钱,一大半估计都打了水漂,这会才直呼上当,说希望能要回来一部分。 这事一出,评论区都炸锅了。有人说这小伙子太单纯,被拿捏得死死的,让人家卖了还帮人数钱。也有人觉得,一个32岁有阅历的离异女老板,找个25岁还在读书的大学生,上来就要求转空存款、时刻备注“自愿赠与”,这操作未免也太熟练了点。 咱不是要搞对立,但这事儿确实给大伙儿提了个醒。 感情里的付出是相互的,真要是心里有你的人,怎么忍心看你一个学生为她掏空家底,还逼着你写什么“自愿赠与”呢?这到底是找对象,还是找提款机啊? 朋友们,这事你们怎么看? 这12万,还能要得回来吗? (文章素材来自海报新闻,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