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墓碑刻名案:离婚30年,名字仍在前婆婆碑上 这是2026年4月上海杨浦区法院调解的真实案例 。 案情 - 林女士与何先生结婚近30年,30多年前离婚 。 - 前婆婆去世后,前夫将林女士名字以儿媳身份刻在墓碑上 。 - 2026年清明,林女士陪表姐扫墓时偶然发现,怒而起诉前夫,侵犯姓名权,要求除名+精神损害赔偿 。 - 前夫辩称:母亲遗愿,生前与林女士关系好;已安葬20余年,动碑惊扰逝者 。 法律依据(《民法典》) - 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 第1014条:禁止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姓名权。 - 离婚后,身份关系已解除,前夫无权擅自刻名,构成侵权 。 法院调解结果(2026年4月) 1. 前夫1个月内移除墓碑上林女士的名字 。 2. 前夫支付经济补偿(道歉、了结过往) 。 3. 双方就此再无争议 。 核心结论 - 法理:离婚即无法律亲属关系,名字本人做主,未经同意刻碑属侵权。 - 情理:尊重逝者不等于捆绑生者身份,传统习俗不能凌驾人格权 。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请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