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想吃榴莲了。 都说一个榴莲顶三只鸡,那天买了一个榴莲花了120多块钱,28

柠檬酱酱 2026-05-27 15:14:01

再也不想吃榴莲了。 都说一个榴莲顶三只鸡,那天买了一个榴莲花了120多块钱,28元一斤,开出了大小六房肉,回到家就吃了五房,又甜又糯,越吃越上瘾。结果到了后半夜胃就不舒服,嘴里也干干的,浑身火热火热的,赶紧起来喝了一大杯子水,还是觉得渴。第二天早上,嘴角红红的,喉咙有点痒有点痛,就去楼下药店,医生说有点上火,最近吃什么了。 我这才支支吾吾说吃了大半个榴莲,医生听了直摆手,说这玩意儿热性大,哪能那么猛吃。给我拿了盒清热的药,还叨叨半天,说再好的东西也得有个量,像榴莲这种热性水果,普通人一次吃小半房就够了,贪嘴没好下场。 回家路上路过水果店,那股熟悉的榴莲味飘过来,往常闻着直咽口水,今天却有点犯怵。想想昨晚,明明吃完第四房的时候就觉得嗓子眼发紧,偏觉得扔了可惜,非得把第五房塞进嘴里,现在想想真是自找罪受。 到家刚坐下,邻居张阿姨拎着菜篮子过来借酱油,看见我嘴角的红印子就乐了:“这不是小馋猫吗?昨儿买榴莲没叫上我,这会儿遭报应了吧?”我这才知道,张阿姨前阵子也因为吃榴莲闹过笑话,她孙女趁她不注意,偷偷吃了两房,结果夜里流鼻血,吓得全家往医院跑,最后医生也是说上火,让少吃点。 张阿姨还说,她年轻时候听老人讲,榴莲这东西,长得就“热气”,圆滚滚的像个小火球,剥开壳那股冲劲儿,就知道不是凉性水果。那时候物资紧俏,谁家买个榴莲跟过节似的,全家人分着吃,一人尝一小口,既解馋又不上火,哪像现在,动不动就买整个的,敞开了吃,不难受才怪。 我一边听张阿姨说,一边摸了摸还隐隐作痛的喉咙,心里直后悔。其实吃的时候也觉得有点腻,可就是停不下来,总觉得“买都买了,不吃完可惜”,结果把自己吃进了药店。这就跟人常说的“好东西也得悠着点”一个理,再好吃的玩意儿,没个节制,最后遭罪的还是自己。 就像小区门口的老王,前阵子迷上了吃荔枝,一天能吃两斤,结果嘴角烂得没法说话,医生说这叫“荔枝病”,跟我这榴莲上火是一个道理。再好的东西,超过了身体能承受的量,就成了负担。 现在那剩下的一房榴莲还放在冰箱里,闻着那味儿,愣是没勇气打开。倒不是怕浪费,是真怕了那股子“火热劲儿”。看来这吃东西跟做人一样,得懂分寸,知进退,不然再美的享受,也会变成麻烦。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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