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为躲债,抛弃妻女13后突然回家,说自己得了尿毒症,张嘴就要30万补偿款,还要女儿一个月拿3000元赡养费,女儿果断拒绝,13年来不闻不问,自己一个才月4000元,给他之后房租都给不起,男子见状将前妻及女儿,连同父母一起告上法庭,称之前有拆老房分了两套安置房,一套给了女儿,一套给了父母,现在自己没能力,需要钱救命,要求重新分配!网友:利益在亲情爱情面前是如此一文不值! 潘某早年和妻子组建家庭,婚后两人生下女儿小潘。 原本一家人靠着踏实过日子维持生计,生活平淡安稳。 2012年,潘某突然在外欠下不少钱,面对债务压力,他没有选择和家人共同面对,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悄悄离开了家。 从那以后,他更换了联系方式和居住地点,亲戚朋友全都找不到他,彻底从家人的生活里消失。 潘某离家时,女儿小潘年仅八岁,正处在需要父母照料的年纪。 长期的分离让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15年,法院判决他和妻子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母亲李某所有。 当时潘家老宅迎来拆迁,按照当地政策,全家分到了两套安置房。 由于潘某多年失联,下落不明,家人便共同商量,决定两套房子分别交由潘某的父母和女儿小潘使用,相关手续也在当时办理完成。 多年来,一家人按照这份分配方案生活,彼此相安无事。 离婚后的妻子一边打零工赚钱维持母女二人的日常开销,还要承担孩子的学费,生活费,日子过的紧紧巴巴。 在这期间潘某从回过一次家,没有给女儿寄过抚养费,也没有过问过妻女的生活。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潘某不会再回来的时候,他在去年年底突然回到了嘉兴。 离家十三年,潘某并没有闯出一番事业,还确诊患上尿毒症,需要长期接受透析治疗,身体和经济都陷入困境。 走投无路之下,他才选择回归原生家庭寻求依靠。 返乡之后,潘某直接向女儿提出要求,让对方每月拿出3000元作为自己的生活费和医药费。 此时小潘刚刚步入职场不久,每月收入仅有四千多元,除去房租、三餐和日常开销,剩余的收入本就不多,根本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小潘自8岁起就没见过父亲,对方在她成长过程中没有尽到半点抚养义务,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协商无果后,潘某一气之下把前妻、女儿以及亲生父母全部起诉。 他认为当年老宅拆迁分配房产和款项时,自己并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确认。 所以这份分配方案不具备效力,要求重新分割拆迁权益,同时索要30万元经济补偿。 除此之外,依旧坚持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0元赡养费。 截至目前,法院已经开庭,但还未作出最终判决。 《民典法》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义务,不能因为父亲当年没养你,就完全不养, 但也不等于要多少就得给多少。 潘某身患尿毒症,无劳动能力,有资格要赡养费。 但女儿小潘月薪仅4000元,刚工作、房租生活压力大,最后肯定不会判每月3000元,会按她实际收入,当地生活水平来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