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痛心了!近日,山东泰安,一名24岁的新婚妻子因感冒去诊所输液,短短10分钟后竟当场休克昏迷。丈夫苦守近4个月,人虽然醒了,却四肢瘫痪、说不了话,连哭都只能无声流泪。 王冉冉和刚领证的对象张奚瑞那天一起在附近遛狗,嗓子有点不舒服,两人顺路走进了离家不远的"岱岳锦医堂"。 进了诊室,医生问了三两句,药就配出来了,针也扎上了。王冉冉坐在那里输着液,还跟张奚瑞聊着四月婚礼上该穿哪款礼服,完全没料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没到十分钟,冉冉突然胸口发闷,呼吸跟不上,紧接着口吐白沫直接栽了过去。张奚瑞吓得手抖,赶紧打了120。 事后查明,那个坐在诊室里接诊的王某某,根本没有任何执业资格证。王某某在诊所里实际干的是后勤杂活,那天却坐在诊室里开了方、配了药。 处方单上签的名字叫"李某",是王某某的对象,有正规证照,但当天根本不在诊所里。这种"借名行医"的操作,在中国基层小诊所里其实并不罕见。 中国无证行医这个问题,根子扎得很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为了缓解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在各地推行了"赤脚医生"制度,大批仅经过几个月简单培训的农村青年就此走上了村镇基层的医疗岗位,全国高峰期超过一百万人。 改革开放以后,这一群体里相当一部分人既没有通过正规资格考试,也没有退出诊疗行业,无证行医的隐患就这样一代代留了下来。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执照者不得从事诊疗活动,违者依情节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但法律能规定的,执行层面不一定跟得上。 2013年,福建龙岩发生过一起典型判例:一名无任何资质的男子长期以"老中医"身份在社区坐诊多年,某次为一名高烧患者注射了自行配制的混合液,患者当场过敏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第336条,无证行医致人死亡,最高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全国每年查处的无证行医案件维持在五万件左右,但仍有大量诊所游走在监管触不到的角落,岱岳锦医堂就是其中之一。 这起事故还有另一个关键细节——输液前没有做过敏皮试。对于容易致敏的特定药物,国家医疗规范明确要求用药前必须做皮肤试验并留存记录。 这一要求并非没有先例佐证,2009年广东阳江就发生过一起高度相似的悲剧:一名37岁女性因感冒就诊,诊所工作人员没有询问过敏史也没有做皮试,直接为其输注了头孢类抗生素。 十分钟左右,患者呼吸困难随即休克,送医后不治身亡。调查发现该患者有明确的青霉素过敏史,头孢菌素与青霉素之间存在交叉过敏的风险,皮试本可以阻断整场悲剧。 事后涉事诊所被吊销执照并罚款,医生执业资格被撤销,家属另行提起了民事赔偿诉讼。针对这类问题,2011年卫生部出台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21年国家卫健委修订的皮试操作指导原则。 都对相关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规定不得以"患者此前用过该药"为由跳过皮试环节。规定写得清清楚楚,落到某些基层小诊所里,却形同一张废纸。"规则若不能保护每一个人,它便不能保护任何人。" 王冉冉这边,前后四个月的治疗已经花出去六七十万,家里积蓄全部掏空,亲戚朋友的钱借了个遍,每天的护理和药费还在持续消耗。婚礼当然早已取消,酒店退了,司仪不用了,那箱提前备好的喜字喜糖也不知道搁在哪个角落。 四月底王冉冉终于微微睁开了眼,但四肢依然动不了,嘴巴发不出声音,只能偶尔无声的淌下几滴眼泪,或者勉强牵出一点笑意。 张奚瑞在重症监护室门外守了快八十天,从一月的冬天一路熬到四月的暖春,等到冉冉终于醒过来,却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件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