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公共安全推荐性技术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将正式实施,新规打破过去“只看驾驶时长”的单一判定模式,构建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认定体系,判定标准更科学精准。 新规明确三类情形直接认定疲劳驾驶:普通驾驶人连续驾驶超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客运驾驶人22点至次日6点连续驾驶超2小时未休息,或24小时内累计驾驶超8小时,网约车、出租车司机均适用该标准。若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未及时避险,监测显示存在闭眼、打哈欠等疲劳行为,或经调查前24小时睡眠不足6小时,也会被认定为疲劳驾驶。 依据现行规定,载货汽车疲劳驾驶记3分,中型以上载客、危化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记9分,广大驾驶人出行前需合理规划行程,避免疲劳驾驶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