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长臂管辖“二选一”禁令,谁给这家企业的权力? 据澎湃新闻5月25日报道,近日一份由嘉兴海广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严禁在滁州水果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通知》在网上流传并引发轩然大波。该通知不仅要求入驻商户一律不得前往安徽滁州水果市场经营,甚至将限制范围扩大至商户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关联方。一旦违规,市场方将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且不予退还租金和保证金。这一纸赤裸裸的“二选一”霸王条款,瞬间引爆舆论场。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竞争经济,企业理应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然而,作为年交易额突破600亿元、华东最大的热带水果集散地,嘉兴海广兴在面对皖东地区规模最大的新滁州水果市场开业时,非但没有选择良性竞争,反而祭出了极其霸道的“长臂管辖”。一家浙江的企业,竟试图跨省剥夺商户及其家属在安徽自主经营的权利,其手伸得未免太长,权力边界完全失守。 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做法,是对国家宏观战略的公然挑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要求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商品要素资源的自由流通本是题中之义。嘉兴海广兴以一己私利人为制造流通壁垒,阻碍经营者合法跨区域流动,实质上是在故意增加经济循环的堵点,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 从法理层面审视,该行为更是明确的违法之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令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实施没有正当理由的限定交易或强制“二选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大型企业不得滥用资金、渠道及影响力,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排他性的不合理交易条件。嘉兴海广兴利用自身庞大的体量,强加合同外的义务,以没收押金为要挟逼迫商户站队,严重违背了契约精神与法律规定。 这一事件深刻暴露出涉事企业的三重顽疾:一是霸道经营思维作祟,无视法律底线;二是严重的法盲意识,缺乏对规则的敬畏;三是极度的自私自利,只顾眼前个体利益而无视全国大局。面对此类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政府监管部门必须果断亮剑,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真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