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海南琼海,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一女子,男子以为遇到了真爱,给了女方22万彩礼

茂彦学法 2026-05-25 12:34:16

太离谱!海南琼海,男子通过相亲认识一女子,男子以为遇到了真爱,给了女方22万彩礼,不料,领证第二天,女子拉黑了男子所有联系方式,还将结婚证扔进垃圾桶,男子报警后,女子却表示:结婚证丢了,等于没结婚,甚至当着警察的面称,自己有男朋友,和男子结婚只是骗彩礼。   男子本来只想安安稳稳相亲结婚、好好过日子。 谁也没想到,他真心付出、倾尽积蓄,最后却被女子狠狠算计,遇上了一件让人又生气、又心疼的荒唐事。 事情从头说起,男子年龄不小了,一直想找个对象结婚,于是通过相亲认识了这名女子。 女子嘴巴甜、态度热情,对男子特别主动,嘘寒问暖,处处顺着他。 男子久逢“知己”,真以为自己遇到了可以过一辈子的真爱,完全放下了防备。 两人聊得没多久,女子就提出按海南本地习俗来,要彩礼,她说:真心结婚,这些都是规矩。 男子想着结婚是大事,也想表现诚意,就一一答应了。 最终,男子给了女方彩礼22万元,另外给了相亲中介费六七万元。 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花了差不多30万,几乎是他半辈子的积蓄。 他以为花钱能换来安稳婚姻,却不知道,从给钱那一刻起,对方的“表演”就快要结束了。 很快,两人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拿到红本本的时候,男子心里踏实又开心,觉得终于成家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领证的第二天,一切都变了。 第二天一早,男子发现微信发不出去了,电话打不通、短信不回、所有社交账号全被拉黑,女方直接人间蒸发。 男子急得团团转,到处找人,最后在小区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刚领的结婚证,被揉得皱皱巴巴,像废纸一样扔在那儿。 男子彻底心凉了,意识到自己被骗,马上报警。 警察很快找到女子。面对民警,她不仅不慌,反而说出了一番让人震惊的话:“结婚证丢了,等于没结婚。” 其实是女子故意将结婚证扔垃圾桶。 面对的询问,女子最终坦白承认:自己本来就有男朋友,跟男子结婚就是为了骗彩礼。 更让人气愤的是,22万彩礼已经被她疯狂消费,花得只剩2万。她拿着别人的血汗钱买东西、吃喝玩乐,完全不管男方的死活。 这件事传开后,大家都在骂女方太黑心,也有人问:她这样做,法律到底怎么判?钱还能要回来吗?婚姻算不算数?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到结婚证,就等于确立了合法夫妻关系。 结婚证只是一张证明,撕了、扔了、丢了,都不影响婚姻关系。想解除婚姻,只能去离婚,不是扔个证就能“自动消失”。 所以女方说“证丢了等于没结婚”,完全是法盲说法,没用。 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别人大额钱财,就是诈骗罪。 女子隐瞒自己有男朋友的事实,假意结婚,根本没打算一起过日子,拿到22万彩礼后立刻拉黑、失联、挥霍。主观就是骗钱,不是结婚。 最高法彩礼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只要领了结婚证,但是两个人一天都没有在一起生活,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 这个案子里,两人仅仅领证,一夜夫妻都没做过,完全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哪怕她把钱花光了、挥霍完了,法院照样判她全额退还22万,没钱也要慢慢还,不能以花光了当借口赖账。 除此之外,男子当初为了相亲结婚,花出去的六七万中介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女方串通中介一起骗取的,同样可以通过法律追回。 男方可以同时起诉离婚,追回自己全部损失。 女子太天真了,以为领个证、拉黑别人、扔掉结婚证,就能白白骗走几十万。 在法律眼里,这就是赤裸裸的骗婚诈骗,跑不掉、赖不掉! 虽然男子真心结婚却惨遭欺骗、人财两空,非常可怜,但是法律是绝对站在受害者这边的。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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