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会算计!5月16日,云南丽江古城,一位网友冲着店门口“78元一锅”的腊排骨火锅走了进去。结账时账单却显示168元。店家这才解释:78元是半斤,这一锅用了两斤多。点餐全程,服务员没提过半句计价单位。 一位叫“小青呀”的网友,带着好心情跑到丽江古城,想着尝尝当地有名的纳西腊排骨。一眼就瞅见了“玖柒餐厅”门口的大牌子。纳西腊排骨火锅,78元一锅。这价格,在景区里头,怎么也算得上是亲民实诚了吧? 得,就这儿了。这位网友没犹豫,直接进去点了一份。整个吃饭的过程,挺正常,腊排骨吃得也挺香。服务员端菜、倒水,一切都挺自然,没人跟她提过半句这锅排骨除了78元,还有什么额外的说法。也没人告诉她,门口写的“78元”,跟最后算账的“78元”,压根儿不是一个东西。 吃完了,擦擦嘴,结账。一看到账单,这位网友当场就愣住了。账单上明明白白写着168元。这不是78元一锅吗?怎么成了168?服务员不紧不慢地告诉她:门口写的78元,那是半斤排骨的价。你这一锅下来,用了两斤多,不就是168嘛。 得,人家说得还挺有理有据。可问题是,你门口那广告牌上,大大的“78元/锅”,谁看了不以为是整锅菜的价钱?谁还能一眼就看出来这是“半斤”的计价单位? 你要真想按重量卖,老老实实在牌子上写清楚“78元/半斤”不就行了?故意写个“78元/锅”把人往店里引,等吃完了再改口说是“半斤”,这不就是典型的文字游戏吗? 这位网友心里憋屈,可人已经在景区,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撕扯。她付了钱,但心里这股气没消。她细心地保留了点菜单、小票和支付记录,通通保存了下来。 第二天,也就是5月17日,她直接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要求这家餐厅整改,不许再搞这种虚报菜价的把戏。 事情发酵了。有媒体记者去追这事儿,5月18日拨通了“玖柒餐厅”的电话。对方一听是来问这个的,二话没说就给挂了。记者之后又打了好几遍,电话那头一直提示“用户正在通话中”。发短信去联系,也没人搭理。 这种态度,比起那个168元的账单,更让人来气。你坑了人,还心虚到连电话都不敢接?还好,监管部门没有袖手旁观。 5月19日,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回应:12315平台上已经收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并且已经转交给了辖区市场监管所。下一步,执法人员会去现场进行核实调查。如果查实餐厅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监管部门会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有律师也站了出来。安徽经合律师事务所的谢传飞律师明确表示,如果这位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涉事餐厅的做法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侵犯,经营者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你把“锅”和“半斤”混着用,这就是误导性标价。 说实话,丽江是中国最著名的旅游城市之一,靠什么吸引人?不仅仅是雪山和古城,还有那些年积累下来的口碑和诚意。一个商家玩这么一手,坑的不仅仅是一顿饭钱,连累的是整个丽江的旅游形象。 云南自己也心知肚明,最近丽江就在搞“打假清源”联合执法,专门整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这些问题。可搞归搞,搞得好不好,就看类似事件能不能真正杜绝。 其实,对于做过的事,最终会有个交代,而且是法律的交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也就是说,那位网友多付的每一分冤枉钱,最后都可能是商家要支付的代价。 这次有“78元半斤”,上一回更有“9.9元变48元”。去年7月,同样是丽江古城,一家店把冰淇淋标成9块9,结账时硬要收48,结果怎么样?罚款一万,停业整顿三天。 “78元一锅”变“78元半斤”,这不是生意经,这是欺客之道。商家玩这种“计价单位魔术”,坑的不仅是游客的钱包,更是所有老老实实做生意的同行。那些多年苦心经营的诚信口碑,被这种短视行为一点点透支。 信息来源:江淮晨报《游客丽江吃饭78元一锅变78半斤》2026年5月20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