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滨州发生了一起令人痛惜的命案。当事双方是一对年龄相差12岁的情侣

瓜瓜的笔记 2026-05-22 14:20:46

2025年,山东滨州发生了一起令人痛惜的命案。当事双方是一对年龄相差12岁的情侣,感情走到最后,却因8万元的彩礼钱和一笔3000元的手术费谈崩了。双方积怨越来越深,某天深夜,两人相约见面,本想把事情说清楚,没想到一条在网上流传的短视频彻底点燃了矛盾,最终酿成悲剧,女方就此失去了生命。 22岁的张某和34岁的于某是2025年认识的,年龄差了整整12岁。张某的父母从来就看不上这段关系,觉得儿子太年轻,根本不懂婚姻,于某又比张某大了一轮,这门亲事在他们眼里打一开始就没什么前途。但张某不管那么多,两人很快住到了一起,没多久于某便发现自己怀了孕。 怀孕把原本就脆弱的关系推到了边缘。于某提条件:张某家拿出8万元彩礼,她就同意把孩子留下来,正式成婚。彩礼的事拖了将近一个月,张某父母始终没有给出答复。 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刚刚施行了一部专门针对彩礼纠纷的司法解释,对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彩礼能不能要回来、能要回多少,要综合考量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有没有孕育情况、各自存在哪些过错。 按这个标准,于某和张某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又处于关系破裂阶段,就算走法律途径,8万元能不能全拿到都是个未知数。只是于某大概也没想到走那条路。眼看肚子不等人,张某家里又没有实质回应,于某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但她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对方总得负责。 2025年7月,于某专门从河北赶回山东滨州,登门讨说法,顺带取回留在张某家里的个人物品,并要求对方付3000元打胎费。张某当天不在,张某的父亲接待了她。本来两家就没什么好脸色,于某这一上门更是把气氛顶到了顶点,双方当场吵了起来。 最后于某选择报警,民警介入调解,张某父亲勉强拿出了那3000元。 钱是拿到了,但于某心里那口气没散。当天,于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了一条视频,虽然没有明确点名,但话里话外把张某描述成"抛妻弃子找小三的诈骗犯",圈子就那么大,认识张某的人看一眼就对上号了。 视频很快发酵,评论区骂声一片。 张某刷到视频,觉得颜面荡然无存,当即报警,同时约于某出来当面把事说清楚,目的是让于某把视频删掉。 2025年7月6日凌晨三点左右,张某开车接上于某,两人越说越激动,在车内扭打起来,张某情绪彻底失控,摸出一把刀刺向于某,酿成了无法挽回的结果。事发后,张某并没有逃跑,而是留在原地打电话报警,等待警方到来。 2026年1月16日,案件一审开庭。于某的母亲坐在旁听席上,怀里压着一摞材料,拒绝任何民事赔偿,只提一个诉求:判张某死刑,立即执行。 5月18日,一审判决下来:张某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缓这个结果,在中国刑法体系里有一套完整的来龙去脉。 这一制度的起点可以追溯到1951年,当年处理镇反案件时,专门区分出"必须立即执行死刑"和"可以留有余地改造"两类情形。1979年正式写入刑法后,制度经历了多次修订。 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死缓的后续执行作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缓期两年内若无故意犯罪,期满后降为无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25年有期徒刑。2017年起施行的最高法规定还进一步明确,死缓罪犯减刑后实际服刑时间不得少于15年。 也就是说,死缓并不等于全身而退,但只要不在狱中再犯,执行死刑的可能性极低。 法院之所以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的自首是一个关键因素。《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的,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张某案发后立即报警、守在现场,到案后如实说明了主要犯罪事实,完全符合这一条件。最高法的量刑指引中同样有据可查:因婚姻情感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若被告人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一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当然,自首从宽并不是绝对的,司法实践中也有自首但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例,关键还要看犯罪的性质、手段和后果综合评判。 判决公布两天后,2026年5月20日,于某的家人在法定五日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推翻死缓判决,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抗诉请求是否会被支持,二审结果又将如何,目前没有定论。 潇湘晨报(网易):《山东 22 岁男子因感情纠纷杀害大 12 岁女友被判死缓,被害女子家属已申请抗诉》

0 阅读:18
瓜瓜的笔记

瓜瓜的笔记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