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结论说清楚: 案子目前还没正式判决,但法律上店主确实侵权风险很大;网上流传“判赔几千元”是网传版本,并非官方结果。 一、事件经过(真实案情) - 成都女店主(杨女士/小林)开甜品店。 - 2025年3月,淘宝花 2000元 买了一尊 1.2米熊猫雕塑,放在店门口装饰。 - 2026年春节前后,接到北京某公司电话:侵犯熊猫美术作品“展览权”,索赔10万元。 - 2026年3月,收到法院传票(成华法院),案由:侵害作品展览权纠纷。 - 4月22日开庭,原告是北京乐自天成文化公司,持有“熊猫滚滚”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 - 店主态度:我正规花钱买的,你不去告厂家/卖家,抓我一个开店的? - 收到传票后,她立刻把熊猫用黑塑料袋包起来,不再公开展示。 二、为什么“买了摆件=侵权”?(关键法律点) 很多人误以为:我花钱买了,东西就是我的,想怎么摆就怎么摆。 但《著作权法》是这样的: - 你买到的是这个熊猫摆件的“物权”(实物所有权)。 - 你没有买到它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展览权等)。 - 展览权:把美术作品公开陈列、展示的权利,归著作权人。 - 把有版权的雕塑摆在店门口(面向公众)= 公开展览 = 侵犯展览权。 律师解释: - 就算你是正规渠道购买、不知情,也不能完全免责。 - 只能作为减轻赔偿的理由,不能说“我买了就没事”。 三、为什么只告店主,不告卖家/厂家? 网友普遍怀疑:这是版权碰瓷、挖好坑等小商户跳。 现实情况: - 原告公司专门起诉终端商户(奶茶店、咖啡馆、民宿、甜品店)。 - 全国已起诉上百起,基本不告厂家、不告平台。 - 理由:小商户大多没律师、怕麻烦、容易私下赔钱和解(几千到一两万)。 - 本案调解阶段:原告从10万 → 2万 → 1.5万 → 5000元差旅费,店主拒绝和解。 四、结局到底怎样? - 截至2026-05-22,成都成华法院尚未正式宣判。 - 网传“判赔几千元”是自媒体说法,不是官方判决。 - 但法律逻辑很清晰: 1. 熊猫造型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保护; 2. 店主公开展示,构成侵害展览权; 3. 店主合法来源+不知情,法院大概率降低赔偿,不会判10万,但很可能判赔几千到一两万。 五、网友为什么说“挖坑”? - 同款摆件在淘宝大量售卖,页面不标注版权归属。 - 版权方放任销售,只秋后算账抓终端商户。 - 专挑小本生意、怕事、不懂法的店主下手。 六、开店的怎么避坑? - 门口摆雕塑、卡通形象、IP形象:先确认有没有版权、能不能商用。 - 网购装饰:问清是否有商用授权、保留聊天记录。 - 便宜网红摆件、卡通雕塑:风险极高,很可能是“版权钓鱼”。 一句话总结: 你买的是熊猫这个“东西”,不是熊猫这个“IP”;店门口公开展示,确实侵权,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ai侵权案 AI侵权风险 名誉权赔偿 素材取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