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不要脸?上海,婆婆先后把120万转给儿媳妇,让儿媳帮忙购买理财。可谁知,儿子

妙之聊生 2026-05-22 13:03:34

要钱不要脸?上海,婆婆先后把120万转给儿媳妇,让儿媳帮忙购买理财。可谁知,儿子和儿媳在一次车祸中突然离世,婆婆忙着料理两人的后事,亲家突然跳出来,要求继承儿媳妇的120万遗产。婆婆不理解,这是儿媳妇帮她买理财的钱,怎么就成了儿媳妇的遗产?亲家一口咬定:钱转给儿媳妇就是她的遗产! 高阿姨原本有着安稳的晚年生活,儿子儿媳感情和睦,一家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让她承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剧痛,还让她和亲家从和睦的亲人,变成了针锋相对的对立面。 这一切都源于一笔120万元的钱款。 高阿姨手里有一笔养老钱,想着放在银行利息太低,便打算拿去买理财。 可她不太懂理财操作,看着儿媳年轻又细心,便十分信任她,主动提出让儿媳帮忙打理这笔钱。 儿媳也爽快答应了,之后高阿姨分三笔,每笔40万,陆陆续续把总共120万元转给了儿媳。 前两笔钱到账后,儿媳很快就按照高阿姨的意思,买好了理财产品,第三笔40万刚转过去没几天,意外就发生了。 高阿姨的儿子和儿媳,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双双离世,这对高阿姨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她整日沉浸在悲痛中,强撑着精神料理两个孩子的后事,心里满是心酸和不舍,根本没心思去想那笔理财款的事,只想着好好送走孩子,让他们安息。 可让高阿姨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还没从丧子之痛中缓过来,亲家那边却突然找上门,态度十分强硬,要求继承这120万,说这是女儿的遗产。 高阿姨当场就懵了,这明明是她的养老钱,只是让儿媳帮忙代买理财,怎么就变成儿媳的遗产了? 她连忙跟亲家解释,可对方根本不听,一口咬定钱已经转到女儿账户,就是赠与给女儿的,属于女儿的个人遗产,他们作为父母,有权继承。 高阿姨又气又急,当初因为是一家人,彼此信任,转账的时候既没有备注钱款用途,也没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如今亲家这样耍赖,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高阿姨心里清楚,这笔钱绝不是赠与,她一定要讨个说法。 随后高阿姨咨询了律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盘托出,还拿出了自己和儿媳的完整聊天记录。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高阿姨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聊天记录里清晰体现了她委托儿媳理财的合意,前两笔钱已用于理财,第三笔虽还没来得及购买,但性质也和前两笔一样。 这120万元虽转入儿媳账户,但本质属于“帮忙买理财”的委托合意,双方形成委托理财关系,而非无偿赠与。 赠与需要财产无偿转移且无附加义务,而案涉款项是高阿姨的养老钱,儿媳仅为代为打理,资金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因委托关系成立,这120万元不属于儿媳遗产,亲家无权继承,应当返还给高阿姨。 原本和睦的亲家因为这笔钱反目成仇,也让她在丧子之痛外,又多了几分无奈,金钱面前,人性果然经不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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