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这么欺负人的!”浙江杭州,一男子花钱租摊位做生意,交了押金和一年租金,开业仅

尉迟红 2026-05-22 00:35:49

“没这么欺负人的!”浙江杭州,一男子花钱租摊位做生意,交了押金和一年租金,开业仅半年,商铺突然被大房东断电关停,男子一查,竟是二房东卷走租金跑路,欠下大房东 60万水电物业费,男子要求退还 5万租金和 1万押金,二房东直接失联,大房东强行清理摊位并建议起诉,男子血本无归。网友:这就是二房东跑路大房东赶人,底层商户成了待宰的羔羊。 事情还得从前段时间说起,赖师傅在杭州萧山一住宅小区的沿街商铺租了个摊位,他打算在这里做冻品生意。 2024年 9月,他和一家市场管理公司签了一份摊位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租期是 2年,从 2024年 11月 18号一直到 2026年 11月 17号。 赖师傅不仅交了 10000元押金,还把房租一口气交到了 2025年 11月。 光是房租这块,他就交了 50000元。 11月份,赖师傅的摊位正式开业。 可是刚做了 6个月左右,摊位突然被拉闸断电。 招商部的人走过来,直接把店给关了。 招商部给出的理由是,收钱的老板没有给他们交电费。 做冻品生意全靠冰柜和电,一断电根本没法经营,赖师傅只能被迫停业。 赖师傅赶紧去找当初签合同的吴老板。 结果吴老板的电话根本不接,人也找不到了。 没过多久,菜市场里头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原先摊位上方悬挂的招牌。 商户们生意做不下去,迫于无奈全都撤走了。 另一位商户孙女士拿出了一份调解协议书。 这是之前社区出面介入后签的。 协议书上白纸黑字写着,市场管理公司同意退给孙女士 2个月租金和 10000元押金。 钱款定在 2025年 8月 20号前转入指定银行卡。 可直到现在,孙女士连一分钱都没收到。 为了讨个说法,商户们一行人找到了小区的招商中心。 招商中心的赵先生出面,给出了另一套说法。 赵先生表示,这处菜市场是他们公司租给吴老板的。 吴老板接手后,把场地划分成一个个摊位,转租给了赖师傅这些商户。 商户们交的租金和相关费用,全进了吴老板的口袋。 赵先生称,吴老板经营了半年后,到了 2025年 5月就不交租金了。 最后吴老板连租金带物业费、水电费,一共欠了公司 60多万,然后直接搬走不见了。 赵先生表示,今年 5月份公司打算重新装修菜场,为了招进新的农贸市场,直接清理了商户们遗留的物品。 面对商户们的损失,赵先生双手一摊,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去起诉吴老板。 赖师傅给吴老板发去消息,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此事传开,当地不少市民议论纷纷。 有人说:现在租商铺一定要看房产证,跟二房东签合同风险实在太大了。 还有人说:大房东也是受害者,但这直接清理人家东西的做法,确实让人寒心。 说到底,这根本不是什么普通的租赁纠纷,这就是明目张胆的商业转租套路。 扒开这层所谓“大房东与二房东合同违约”的遮羞布,里面藏着的全是底层商户的血泪。 二房东空手套白狼,收完底下一整年的租金和押金,转身就不给大房东交租,最后脚底抹油跑路。 大房东拿不到钱,为了减少损失,直接拉闸断电强行赶人。 在这条利益链里,二房东拿钱跑了,大房东收回场地重新招租,最后所有的经济损失,全砸在了老老实实交钱做生意的底层商户头上。 商户们拿出了真金白银,却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最后只能面对一张毫无约束力的调解书和一句轻飘飘的“建议起诉”。 民法典》第 7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 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到本案,吴老板作为二房东,在收取了赖师傅等商户的租金和押金后,未向大房东缴纳相关费用并恶意失联,已经构成严重违约。 大房东在二房东严重违约的情况下,有权依法解除主租赁合同并收回场地,但大房东单方面强行清理商户遗留物品,若造成商户额外财产损失的,商户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赖师傅等人交纳的租金和押金,商户们应当依法起诉二房东吴老板,要求其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停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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