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女子怀孕,被来给她修门锁的男房东发现,男房东质问她怀孕了为啥不告诉他

瑶知不是雪中梦 2026-05-21 20:08:43

河南郑州,一女子怀孕,被来给她修门锁的男房东发现,男房东质问她怀孕了为啥不告诉他,女子懵圈:我怀孕又不用你随份子钱,凭啥告诉你? 这位女子姓刘,今年28岁,是从周口来郑州打工的,在经开区一家电商公司做客服,和丈夫一起租了房东张先生的单间,算上这次,住了快两年了。 夫妻俩平时都是早出晚归,和房东碰面的次数不多,顶多就是交房租时聊上两句,张先生看着是个挺随和的本地中年汉子,谁也没想到会因为怀孕的事闹这么一出。 事发当天早上,刘女士出门时不小心把门锁掰坏了,上班前给房东发了消息,让他抽空来修修,想着下班回来就能用,没成想中午她请假回家取东西,正好碰上张先生来修锁,递水的功夫突然一阵孕吐,捂着嘴冲到卫生间,张先生瞥见垃圾桶里的东西,当场就沉了脸,揪着这事开始质问。 刘女士当时刚怀孕一个多月,孕吐反应才刚开始,肚子也没显怀,本来想着等孕期稳定了,再跟身边人说,就连老家的父母都还没通知,更没想过要跟房东报备。 面对房东的质问,她第一反应就是莫名其妙,自己怀孩子是家里的私事,跟房东八竿子打不着,脱口而出的那句话,其实也是心里的真实想法,没觉得这事儿有啥需要特意告知的。 可她这话刚说完,房东的话更直接,根本不是在意她怀没怀孕,而是指着租房合同说,里面写了租户不能在出租屋里坐月子,现在不提前说,等快生了再讲,到时候他的房子就成了“月子房”,本地人都忌讳这个,后续根本租不出去。 刘女士赶紧翻出当时的租房合同,才发现真的有这么一条小字条款,可签合同的时候,张先生只指着租金、租期、押金这些关键项说,其他的让她自己看看,她想着房租不贵,位置又离上班的地方近,扫了一眼就签了字,压根没注意到这条。 更让她生气的是,房东跟着就提了要求,要么现在就搬走,要么每个月加五百块房租,说是“补偿”他后续房子不好出租的损失,还说之前有个租户偷偷在这坐月子,事后房子空了三个多月才租出去,他亏了不少钱,这次不能再吃这亏。 这话一出,刘女士才算明白,房东不是真的怪她没说,而是借着怀孕的事想加房租。 她和丈夫来郑州打拼不容易,丈夫是外卖骑手,风吹日晒的,俩人租这单间一个月才八百块,加五百块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何况她怀孕后产检要花钱,后续还要休产假,收入会减少,根本承担不起额外的房租。 她跟房东商量,说生完孩子后会把房子彻底打扫干净,连墙面都会重新刷一遍,保证不影响后续出租,可房东油盐不进,就认搬走和加房租两个选择。 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房东的这份顾虑里,更多的是借机牟利的心思。郑州租房市场里,确实有部分本地房东对“月子房”有忌讳,但大多都会在租房前明确告知租户,甚至直接在合同里重点标注,让租户有选择的余地,像张先生这样签合同时不提,发现后立刻发难的,说白了就是看中了租户搬家不易,想坐地起价。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的租房条款其实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里明确规定,租赁合同中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无效,房东不能以“月子房”的忌讳为由,单方面要求租户搬走或者增加房租,刘女士咨询律师后也得到了这个答案,这也是她现在不肯妥协的原因。 出门在外租房,本就是为了有个安稳的落脚地,房东和租户之间,说到底是平等的民事合作关系,靠的是互相理解和尊重。 房东有维护自己房屋权益的权利,但不能用藏在小字里的条款拿捏租户,更不能借着租户的难处趁火打劫;租户也该多留个心眼,签合同时把每一条条款都看清楚,避免后续惹上麻烦。 租房市场的和谐,从来都不是靠一方的妥协,而是靠双方都守规矩、讲情理,借着别人的喜事算计利益,到头来只会失了分寸,也坏了自己的口碑。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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