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坏种!”浙江瑞安,一42岁女老师看见一男一女俩学生打架,女老师赶忙把他们拉

王哥说世情 2026-05-21 12:57:17

“天生坏种!”浙江瑞安,一42岁女老师看见一男一女俩学生打架,女老师赶忙把他们拉开,她劝女学生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不料,女学生扑上打女老师,女老师急了,一把把女生按住,你还敢打老师?女生说“就打!”女老师以为她就是说说狠话,看她不反抗了就松手,随后女老师往讲台上走,谁知女生又扑向她,被一路过男老师抱住,等女生平静了男老师才走,女老师惊呆了,女生趁她不备,拿了把镊子扎到女老师眼睛里,眼球破裂,二级轻伤,要做3次手术,女老师报警,警方认定女学生故意伤害,可女生14岁未成年,没办法处罚,女老师崩溃了。 宋老师42岁,在一家小学当英语老师,她兢兢业业,工作了17年,万万没有想到,被自己的学生给伤害了。 原来,2026年1月7日,宋老师刚给六年级上完英语课,课间坐在讲台上给学生们改作业。 她突然听见吵闹的声音,抬头就看见班里一男一女两个学生在闹矛盾。 俩人互相推搡,宋老师拉开他们,以为没事了,谁知俩人又跑到走廊上吵。 宋老师跟过去安慰了男生,并没有批评女生,没想到俩人又摔着门冲回了教室。 宋老师走到女生座位旁边,想着劝她两句,就说打架解决不了问题。 谁知女生情绪激动,一巴掌打宋老师手上,宋老师懵圈: “你还敢打老师?” 那女生直接喊:“就打!”说着就往宋老师身上扑去,宋老师把她按住,看她平静了就松了手,转身往讲台走。 谁知女生还没完了,从她背后又扑过去,刚好被一男老师看到,男老师赶忙把女生抱住。 等她情绪稳了,男老师才离开,宋老师蒙圈了,自己并没说过她重话啊? 当时女生就站在宋老师旁边,双手背在身后,宋老师毫无防备,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没想到女学生就几秒的功夫,突然扬手往她右眼扎了过来,宋老师猝不及防,当时右眼就看不见了,她伸手一摸,流出了血, 同事帮忙把她送到了医院,后来才知道,女生拿的是一把金属镊子,直接把她的眼球给扎破了。 医生紧急抢救,给宋老师就做了眼球修补手术,半个月后,又做了第2次玻璃体切除手术。 医生表示,伤成这样,要做三次手术才能恢复,宋老师心痛,自己的学生竟然把自己伤成这样。 出院之后,她右眼一直模模糊糊的,阴雨天疼,坐车颠一下也疼。 眼睛不但疼痛,还动不动就红肿发炎,宋老师彻夜失眠,一闭眼就梦到当天被扎的情景。 她看见尖东西就害怕,更别说回学校上课了,4月底又去医院做了检查,确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还伴有严重的焦虑。 宋老师报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警方做了2次调解,但没成功。 前两次手术,女生家属支付了不到20000元手术费。 警方确定是故意伤害,可是那女生还不满14岁,警方开了不予处罚决定书。 他们只能对女生训诫,责令其悔过,赔偿的事让宋老师自己去法院起诉。 5月18号,宋老师拿到《鉴定意见书》,还是她自己跑到派出所要的。 可鉴定书上写着,如果不认可,三日内可申请重新鉴定。 但是,早就过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 目前,宋老师被认定了工伤,并申请了行政复议,派出所表示,此案正在办理中。 宋老师病历显示,右眼球破裂伤,前房积血,眼睑裂伤、玻璃体嵌顿,继发青光眼和玻璃体积血。 难以想象,如果这个老师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以后还有哪个老师敢管学生。 这女生这么小就报复心这么强,连处罚也没有,如果连赔偿都省了,那她以后会更加肆无忌惮。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女生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意用镊子扎伤老师,家长必须全额赔偿,不能免责。 宋老师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赔偿。 宋老师已被认定工伤,可向教育部门申请职业保障救助,通过民事索赔、工伤保障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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