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只要国家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就不会消亡。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国家的一种形态,同样承载着这一历史使命——只不过其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目的是最终消灭阶级。 有人疑问:社会主义不是早已消灭私有制经济基础吗?既然没有阶级了,为何还有阶级斗争?答案在于,社会主义并非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两种经济形态长期并存:一边是日益壮大的共产主义公有制经济,一边是尚未彻底消亡的资本主义残余经济。正是这种并存,构成了阶级斗争的经济根源。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旧阶级残余的反扑与新资产阶级的滋生。旧剥削阶级虽然被推翻,但只要商品货币关系、按劳分配差异还存在,他们及其后代就可能把“复辟希望”转化为行动,试图夺回失去的“天堂”。与此同时,两种经济形态的摩擦,也会在体制内外不断孵化出新的利益集团,形成事实上的新资产阶级。这些斗争,本质上都是过去阶级斗争的延续。 以中国为例,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已七十余年,地主、富农阶级作为实体早已不存在,但其思想遗毒与社会影响仍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部分旧阶级后代依然幻想逆转历史,一旦时机成熟便试图否定土改、否定革命,这正是阶级斗争现实性的体现。此外,体制内的腐败、资本无序扩张、贫富分化加剧,也都是新资产阶级滋长、需要持续斗争的信号。 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阶级斗争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更加隐蔽、复杂纷繁且激烈。它不再主要表现为大规模的武装冲突,而是渗透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各个角落。 只有随着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阶级差别彻底消失,国家自行消亡,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斗争才会真正成为历史。在此之前,放弃阶级斗争思维,无异于自我解陈武装,将胜利果实拱手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