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监狱来的妈妈》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本片创造了一项又一项奇迹,叹为观止! 【北斗长弓.观天下】 1. 将法院认定的因琐事故意伤害致死,篡改为长期家暴下的反抗,颠倒司法事实。 2. 捏造新婚夜被打、身上有烟疤等从未存在的家暴情节。 3. 将实际15年刑期谎报为十年牢狱,误导公众。 4. 女主角在服刑期间(2019年)参与商业电影拍摄,违反服刑人员管理规定。 5. 导演以纪录片名义向司法部门申请监狱拍摄许可,实际拍摄商业剧情片,涉嫌欺骗行政许可。 6. 影片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先拍后备,违反影视项目报批程序。 7. 虽然后续取得了公映许可证,但全程以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虚假名义骗取审批,程序违规。 8. 未获龙标即高调宣布全国公映定档,后因事发被迫撤档。 9. 汪涵声称不知情却挂名出品人,仅在小号发声明推卸责任。 10. 姚晨未核实事实,公开夸赞最勇敢的演出、活成一束光,事后火速删帖称不了解背景。 11. 姚晨、汪涵等名人未对合作项目进行任何尽职调查,随意站台点评。 12. 安排受害者(死者)的母亲和儿子本色出演,让老母亲在镜头前原谅杀子凶手。 13. 让年幼的孩子对着杀父仇人问出你为什么杀我爸,造成严重二次伤害。 14. 篡改逝者生前形象,涉嫌违反民法典第994条关于逝者人格利益(名誉权)的保护规定。 15. 以国际A类电影节获奖为滤镜,为虚假故事背书,利用奖项公信力误导观众。 16. 隐瞒真实剧情内容,骗取电影节评委的认可(评委仅能依据银幕呈现打分)。 17. 在宣传中反复强调真实事件、本色出演,刻意掩盖判决书中的真实案情。 18. 事件曝光后,主创团队未对受害者家属道歉,仅急于切割明星关系。 …… 欢迎友友们在评论区继续补充其他破规矩的操作,让大家一起长长见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