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爹太狠了!”5月18日报道,浙江绍兴,一名男子离婚后,为逃避每月 3000 元的女儿抚养费,竟不惜放弃父母留下的 300 万存款与一套排屋遗产,主动失业、刻意花光积蓄伪装穷困,整整两年分文未给女儿抚养费。 冰冷的法院执行系统清晰记录着,该男子银行账户余额为零,拖欠抚养费共计 7.2 万元,始终拒不履行。 可很少有人知道,这名对外哭穷的父亲,曾手握价值数百万的继承机会,却主动在公证处签字,放弃所有遗产继承权,以此打造 “无财产可执行” 的假象,彻底逃避抚养义务。 2024 年,马女士与丈夫陈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年仅六岁的女儿跟随母亲生活,法院明确判定,陈某需每月支付 3000 元抚养费,直至女儿成年。 判决下达后,陈某立刻开始一系列操作:辞掉稳定工作,对外谎称失业找不到收入来源;迅速挥霍完个人存款,将名下资产全部清零,刻意把自己包装成法律意义上的 “无财产人员”。 无奈之下,马女士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法官核查后发现陈某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一时间无从下手。 此后两年,女儿的学费、生活费、日常开销全部压在马女士一人身上,陈某却一直失联逃避,以没钱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转机出现在一次偶然撞见。马女士的朋友在当地一家高档足浴场所,看到了与 “穷光蛋” 形象截然不同的陈某。 他不仅自己享受按摩服务,还豪爽请客,带着三位朋友一同消费,出手阔绰,丝毫看不出连 3000 元抚养费都拿不出的窘迫。 巨大的反差让马女士心生怀疑,随即向亲戚打听情况,残酷的真相就此揭开。 原来离婚后不久,陈某的父母意外离世,留下一套价值不菲的排屋和 300 万现金。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陈某与姐姐可共同继承这笔遗产,即便平分,陈某也能获得上百万资产,支付抚养费本是轻而易举。 可他竟与姐姐私下串通,一同前往公证处,主动放弃全部继承权,将所有遗产交由姐姐接手。 他的算盘打得十分精明:只要名下没有资产,法院无法强制执行,就能彻底赖掉抚养费。 放弃遗产后,陈某靠着姐姐私下接济的钱财潇洒度日,一边向前妻哭穷卖惨,一边在外肆意挥霍,将为人父亲的责任抛之脑后,把亲生女儿的成长,当成了可以算计、可以牺牲的筹码。 掌握足浴店消费记录、公证书、离婚判决等一系列证据后,马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陈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 很多人疑惑,继承权本是个人权利,为何不能自愿放弃?其实法律早已明确划定底线,专门堵住了这类逃避责任的漏洞。 根据《民法典》第 538 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继承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 而抚养费属于法定强制性债务,优先级极高,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父母为逃避子女抚养义务而放弃继承的行为,可依法认定无效。 简单来说,为人父母的抚养义务,永远优先于个人继承权利。陈某看似钻了空子,实则是在触碰法律红线。 这场官司早已不只是追讨 7.2 万元抚养费,更是对自私父亲的责任拷问。陈某潇洒放弃的不只是百万家产,更是作为父亲的担当与底线。 六岁的孩子或许不懂大人之间的利益纠葛,只会疑惑为何爸爸从不出现,可残酷的现实是,父亲不是没有能力抚养,而是根本不愿承担责任。 父爱可以缺席,但法律不会纵容逃避。马女士的起诉,就是撕开陈某精心伪装的 “赤贫” 面具,让被隐匿的遗产回归继承范围,用法律强制手段,追回本该属于孩子的抚养费。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对于试图用小聪明逃避法定义务的人,终将为自己的自私算计付出应有的代价。 信息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