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 内蒙古一名42岁女子和5位朋友去KTV聚会,散场时被一名男性朋友死死纠缠强行搂抱。她多次挣脱无果,不小心用左拳甩到了对方脸上,没想到竟被对方一把推倒,狠狠一脚踹进了路边绿化带。更糟的是,脖子上的金项链也在拉扯中不翼而飞,可后续警方和法院的处理结果,却让她彻底寒了心。 “我都被他踹进绿化带了,他就关5天?我的项链也没了,这算什么?” 直到现在,刘女士说起那个晚上的遭遇,声音里还是带着难以平复的委屈和愤怒,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最后却好像成了那个 “小题大做” 的人。 那天晚上本来是很开心的朋友聚会,大家在KTV唱唱歌喝喝酒,气氛一直不错,散场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其他人都各自打车回家,只有刘某乙说什么都要 “顺路” 送刘女士回去,一开始刘女士还觉得是朋友好心,可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了。 刘某乙的手开始不老实,先是搭在她的肩膀上,然后慢慢往她的腰和胸口滑,刘女士当时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赶紧把他的手推开,明确告诉他 “别碰我,我自己能走”,可刘某乙就像没听见一样,没过几秒钟又凑了上来,嘴里还说着一些暧昧不清的话。 路边的监控录像把这一切都拍得清清楚楚,在短短几分钟的路程里,刘女士至少推开了刘某乙三四次,每一次都很用力,态度也很坚决,可刘某乙就是不死心,一直跟在她身边,不停地动手动脚。 最后一次,刘女士实在忍无可忍,用力一甩胳膊想要挣脱,结果左拳不小心打到了刘某乙的脸上,就是这一下,彻底激怒了他,刘某乙当场就变了脸,抬手就把刘女士狠狠推倒在地,紧接着又一脚踹了过去,直接把她踹进了路边的绿化带里。 刘女士摔在满是树枝和石头的绿化带里,膝盖磕破了,胳膊也擦出了好几道血口子,疼得半天爬不起来,等她好不容易挣扎着站起来,才发现脖子上那条戴了好几年的金项链不见了,这条项链是她过生日的时候老公送的,价值一万多块钱,对她来说意义重大。 刘女士当时就反应过来,肯定是刘某乙在纠缠她的时候,趁乱把项链拽走了,因为整个过程中,只有刘某乙一个人碰过她的脖子附近,她越想越气,立刻拿出手机报了警。 她本来以为,这件事证据确凿,刘某乙不仅猥亵她、殴打她,还抢走了她的项链,怎么也够得上刑事立案了,可警方的处理结果却给了她当头一棒。 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刘某乙殴打了刘女士,至于猥亵和抢夺的指控,都因为 “证据不足” 无法成立,最终,警方只对刘某乙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这个结果让刘女士完全无法接受。她觉得太不公平了,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对方却只需要关5 天、罚500块钱就没事了。她的伤白受了,项链也白丢了? 不甘心的刘女士一纸诉状将警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原来的处罚决定,重新对刘某乙的行为进行定性。她以为法院会给她一个公道,可没想到,法院的判决结果比警方的处罚更让她心寒。 法院调取了事发当晚的全部监控录像进行仔细查看,录像确实显示刘女士多次推开了刘某乙,也说了 “不要”,但同时,法官也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在推开刘某乙之后,刘女士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和刘某乙同行了一段路,两人边走边聊,看起来并没有发生多么激烈的冲突。 正是因为这个细节,法院最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刘某乙的行为 “严重违背妇女意志”,因此猥亵的指控不能成立。 而关于那条丢失的金项链,由于监控没有直接拍到刘某乙拽走项链的画面,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项链是被刘某乙拿走的,所以抢夺的指控也无法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维持了警方原来的处罚决定。 判决结果出来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网友都替刘女士感到不值,纷纷留言说:“这也太离谱了吧!反复搂抱被拒绝还不算猥亵?那要怎么样才算?”“难道女性被骚扰的时候,必须要大喊大叫、拼命反抗,才能证明自己不愿意吗?” 其实,这件事之所以会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本质上是暴露了一个让无数女性感到无力的法律困境:在猥亵类案件中,“违背妇女意志” 这四个字,在现实中真的太难证明了。 你说 “不要”,对方可以说 “我没听见”;你推开他,他可以说 “我们是朋友,闹着玩呢”;你事后没有立刻翻脸走人,而是和他同行了一段路,就成了 “你其实并不反感” 的证据,至于那些在混乱中丢失的财物,如果没有监控直接拍到,那就只能自认倒霉,算成是 “遗失”。 我们当然理解法院必须依证据裁判的原则,不能仅凭受害人的一面之词就给人定罪,但我们也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在熟人社交、酒后、体力悬殊这些特殊场景下,女性的 “拒绝” 往往是委婉的、克制的,她们不敢也不能进行过于激烈的反抗,因为害怕激怒对方,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那么,法律该如何更精准地识别这些 “温和的拒绝”?该如何更好地保护那些 “不敢激烈反抗” 的受害者?这才是这件事留给我们最值得深思的问题。


海天之恋
一个42岁还经常去KTB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人?
欢颂 回复 05-20 02:43
人家去唱歌怎么了?
杀猪的汉子 回复 欢颂 05-20 06:15
嘿嘿,你这么说,良心不痛吗?
徐辉
正经女人大晚上会与一个异性同行么?
青山 回复 05-20 05:48
一群
杀猪的汉子 回复 05-20 06:20
只是一个?阅读理解呢?
冬日阳光
都发生了强行骚扰了,你还与他同行?为什么当时不报警?当发现老公送的项链不见了才报警?从这点上看!定性应该没问题!
用户10xxx06 回复 05-20 22:58
谁要求受害者必须完美?
名将之约
KTV少去,不管是男还是女
用户10xxx66
项链丢了,想起老公送的,男女一起就那点事,想好再去,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爱宝贝
不值得同情
景少
男的目的是色财两得,女人,结婚之后还是远离是非保卫婚姻洁身自爱吧
用户14xxx18
一个女人和五名男性一起,这女的本身就不是啥好鸟
一生糊涂 回复 05-20 07:28
五个朋友,没说全是男性
爬开些
但凡一个脑子正常点的遇到这样的事都不会面不改色的继续同路正常聊天 42岁白活了
容止 回复 05-20 06:23
所以小便就是胡说八道
向日葵 回复 05-20 17:31
欲拒还迎留证据,没想到直男直接翻脸了[滑稽笑]
清风拂面吃起来
一开始以为你是年轻单身美女、因为晚上聚会认识、这男的想追求你、主动送你回家、又或想搞个一夜情。结果你是已婚40多、背着丈夫、深夜出来、单独和男人一起走夜路……
兵哥哥
去KTV的不一定是坏女人但是良家妇女绝对不会跟至亲以外的人去!
大漠孤烟
这女的不就是自己去作死
常回家看看
去的时候有告诉老公了吗?这样的女人,也是去找乐子的,
用户15xxx17
又想又
杀猪的汉子 回复 05-20 06:18
又当又
用户10xxx64
…守份的女人会单独和那么多异性聚会吗…?!!一切自找的…!!
用户28xxx26
金耳环没丢?
凡而不泛
世界号,也是专业抹黑号的一种,如果空口白牙不讲证据那得有多少人被冤枉。
道左相逢99 回复 05-20 08:23
这就是个收外国钱的专业抹黑号
董董
酒也喝了,歌也唱了, 那么晚了,你说你要回家?
用户17xxx65
有老公的女人还去那种地方,自找的,这男的如果是帅哥那就顺理成章了。
用户42xxx63 回复 05-20 07:57
她主要是是金项链丢了才报的警。
用户10xxx34
性骚扰
血正在冷
正经人谁大晚上去KTV?
蚂蚱
去钓凯子
天意人生
事发前她未必有戴着金链
阿牛
过份了哈
陌陌
玩不起就别和男人聚餐K歌喝酒,
用户10xxx35
家里没饭啊,去吃了别人请的饭就得干活,人家请吃饭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啊
用户10xxx42
两个钓鱼佬。一个鱼钩钓了,一个鱼竿断了。
目标只有一个
饭吃了酒喝了你说我们不合适要回去?没好处谁请你吃饭喝酒?
用户56xxx68
就咬定它把项链抢走了
园外 回复 05-20 06:58
要有证据
杀猪的汉子 回复 05-20 06:18
大兄弟,做人要有人品的!
用户10xxx43
有监控画面都不好使了吧
黯然
好。
用户10xxx50
受害者有罪论,一些评论者是什么玩意啊
用户10xxx88 回复 05-20 09:37
网友有说她有什么罪?
蚂蚱
不要,我不要,不要停,哦,哦…
日月星辰
酒壮怂人胆
小鱼儿
活该活该活该。
MYL
判强奸罪时可不是这样啊,只要说不要那就是铁证啊。
回归自然
这男的欲火攻心,但手段不妥!应该严惩!
渔夫
监控就说明一切了
小推车
苍蝇不叮无缝蛋
用户79xxx51
半推半就
毕锦
女子孤立无助,男子的老爹是陈刚。
凉风有信
识人知面不知心,还朋友?能去这地方,恐怕是相识相情又相心;只是碍于其他因素不如愿罢了。
用户14xxx95
自己还知道是老公送的项链,有点良心!
用户10xxx97
警方 法院处置是恰当的。从描述的过程来看,如果真是项链丢了,不是拉扯掉的,是摘走了。因为男的动作是摸 推 踹,都不会导致项链脱落,只能是在摸的时候摘走了,细品是怎么不察觉被摘走的。再说了,女人没有逃离行为,这是关键。
平安是福
想白嫖?门都进不了
用户10xxx10
他们是一伙的,也喜欢去KTV
用户11xxx29
晚上的KTV是什么场所,就不要去了呗。
用户10xxx32
这女人大半夜跟几个男人KTV喝酒也不是什么好鸟哪个男人没有想法
朵朵棉花~千層被
如果真是一个正规的女人、自己第一步肯接受一个异性送路就错了,既然是大半夜的了打出租不就行了,第二步也错了、既然异性对你动手动脚,你应该第一次就反抗\然后自己拦出租车离开了,为什么还要跟他走那么久??我认为法官没有判错。活该你
死亡如风
有女不信
都说网名不能起的太长
这事她老公知道吗
用户87xxx82
男女都要洁身自好。
慈悲枪
证据说话,口说无凭
foxwu
法院说的对啊,监控中你后来又和人家有说有笑一路同行?男女之间互相试探时有点动作,一方拒绝了,另方停止进一步试探,这很正常
萝卜皮
不是互殴吗?
用户19xxx75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古越族
一个成年己婚女人,和一堆成熟男人,没边际感?没有家的女人?
笑对人生
40女人不在家相夫教子,和几男人混在一起,能是什么好女人,没让你去关几天就好事了
雲洛軒
既然对方对你有骚扰行为,为什么不立即离开,还同行。。。。。。没谈好价钱?
tb89505789
这自媒体账号不正经啊
嗨捞宝贝
法院的判断没有错,一个正常成年女性,如果反感本能反应就是直接离开,至少离远点
人生
我能说,活该吗?
老四
你一个女人同5个大男人去K丅V到深夜,难道不是给人机会,你装什么清高?
小袁
要不然男的撒谎,要不然女的撒谎
海阔天空
只要塞足够的钱就可以得到想要的结局。懂的都懂。[大哭][大哭][大哭][大哭][大哭]
哈尔滨热心市民
非去不可吗,人家花钱凭啥请你吃饭喝酒,你的价值在哪心里没数吗,他咋不请老头老太太去喝酒呢,
小小寰球
什么判罚的依据都是确凿证据。女性确实在很多情况下是弱势群体,那就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法律很多时候没法精确识别你的言行是否属于违背意志。
周全又周到
关系不行啊
老丁309号受胜果尊者
什么地方,好人几个去呀!
用户10xxx87
评论区都是男的?
用户10xxx71
影视剧里违反妇女意志三年起
励志前行
这个女人不简单啊!自作自受。
老杜
贪食贪玩贪小便宜的女人,终会吃亏。
老胡
警方定案公平公正,女方有讹诈嫌疑
内黄小护士
都不是好鸟。活该
总要有个名字
对于同行的辩解非常苍白,你可以回头走或者不走向KTV工作人员求助。
稀饭你的笑
我是男的我好几年不去ktv了,我发现我还活着,说明不去酒吧ktv也死不了。既然去就别总想着白嫖,都是成年人,别那么幼稚
冬草夏虫不语冰
刘女和这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本身就不检点嘛!出事了,好像自己是玉女、很冤,看客很无语。
kzfe
背着老公和别人去KTV……
用户15xxx59
、都踢到在地了能一脚踹进绿化带,这男子功夫不浅
江小鱼
这个我支持法院的判断
一二一
我有个朋友跟我讲,在内蒙古吃饺子一定要蘸酱油。。是因为内蒙古的饺子蘸酱油更好吃吗?
用户11xxx26
建议女子,继续上告
用户12xxx20
这就是没有边界感的女人,你若有反感他的行为,不用你大喊大叫,起码可以自行离开,那最后还和他走一段路还边走边聊?这明显就是不抗拒他之前的行为给了别人一个信号你可以勉强接受,作为男人就会进行下一步,男人懂男人
渺韵野笛
碰壁女!
沓水而来
所以,真正的的做法是推开后,离开报警
雅伐七过明
不值同情,去KTV还与异性。
用户10xxx04
去报警,告他强奸,按强奸未遂处理
用户12xxx20
可以告他强奸未遂,抢劫吗?项链都没了就是抢劫。
始终如一
一个男的送你,你不拒绝
我心飞扬
上次青岛那女的五个耳光也只罚了一千
西门左首
你既然拒绝,干嘛还和他同行?
心随意动
其实一个女人混迹在这种圈子里面。有些身边胆子大的男人闻到味是会靠近的。
用户10xxx29
活该,五个男人一个女人,哈哈哈。
梦想起航
半夜一个女人跟男人在一起不就是不正经吗
欢乐马
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睿智的笑
既然能去,肯定是对5个人中的某个异性比较认同,可惜,最后留下的,不是他。。。
冷月花魂
活该,自找的
渠江之畔
没有消息来源的网文都是胡编乱造拉仇恨带节奏博眼球骗流量的把戏
睿智的笑
被打的时候,丢失了项链。造成财务损失,犯罪分子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