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盗一双媚眼祸害无数女子,终遭报应。 明朝嘉靖年间,江湖上出了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采花大盗。此人姓甚名谁无人知晓,只因练就了一双勾魂摄魄的“迷魂眼”,但凡良家妇女,只要与他对视一眼,便如同丢了魂魄,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任其摆布。 这妖人专挑贞洁烈女下手,以显其能。被他祸害过的女子不计其数。待他离去,女子清醒过来,方知失身,有的含羞忍耻,有的则羞愤自尽。官府数次围捕,皆因他行踪诡秘,面相百变,始终未能擒获。 这妖人越发猖狂,竟将魔爪伸向了当朝一位大官新纳的小妾。那小妾年方十八,容貌倾城,被妖人盯上后一夜失身,醒来后羞愤难当,一头扎进后花园的井中,救起时已香消玉殒。 官员乍失爱妾,痛彻心扉,咬牙切齿立下毒誓:不将此贼碎尸万段,誓不为人! 他动用所有关系,悬赏万两白银,调动各地捕快、暗探,布下天罗地网。整整追了三年,终于在一座荒庙中将妖人擒获。 大官亲临刑场,冷冷下令:先剜去他那双害人的眼睛,再凌迟处死! 那一天,观刑的百姓挤得水泄不通。妖人的双眼被剜掉时,血淋淋地扔在地上,围观的人群爆发出雷鸣般的叫好声。从此以后,各地再未出现类似的案子,那些惶惶不可终日的百姓,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正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害人者,终将自食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