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男子买房时还买了一停车位,除物业费,每月要交60元汽车停放费,男子认为不合理一直不交,物业更狠,直接将男子车辆设置为“临停车辆”限制其出入。这下男子夫妻俩开车出小区还得交费,生活极为不便,他一怒之下将物业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太仓的刘某夫妇,买房时一并买下了小区地下产权车位。 本以为停车从此高枕无忧,没想到物业要求:除了正常物业费,每月还要单独交60元车位停放费。 刘某当场就不乐意了: 物业费我一分没少交,小区保洁、监控、设施维护本来就包含在里面,现在车位还要单独收钱,这不就是重复收费吗? 越想越憋屈的他,干脆一分钱都不交,双方就此僵住。 物业催缴多次没用,直接来了个绝的—— 直接在车辆系统里,把刘某的车牌改成临时车辆! 这下刘某彻底崩溃了: 以前进出小区、下地库,车牌一扫自动抬杆,秒进秒出; 现在开到门口,系统完全不认,必须等保安人工抬杆,早晚高峰堵在门口,后面车排成长龙,尴尬到抠脚。 更过分的是,开车出小区还要按临停收费! 自己买的车位、自己的房子,回个家反倒像个外来访客,处处被刁难,换谁能忍? 刘某一气之下,直接把物业告上了法院! 这件事在网上也炸了锅,网友们吵翻了天: 🔥网友1:完全共情!我家也交车位管理费,一直觉得不合理,物业费明明都包含公共区域管理了! 🔥网友2:物业纯纯耍流氓!你要是觉得他欠费,去法院起诉啊,堵人回家算什么本事? 🔥网友3:60块钱不多,但物业这操作太恶心,就是故意刁难业主,太败好感! 🔥网友4:买了产权车位还要交管理费,到底是谁规定的?好多人都稀里糊涂在交! 很多人觉得刘某欠费理亏,其实法院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首先,刘某拒交费用,确实违约了。 这60元不是车位租金,而是车库照明、监控、保洁、道闸维护的管理费,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清楚了,不是乱收费。 根据《民法典》944条,业主该按约定交相关费用,无故不交本身不对。 但重点来了—— 物业的行为,更是违法侵权! 法律早就明确规定:物业严禁用停水、停电、堵门、限制通行等方式催缴费用! 物业拉黑车牌、限制业主回家,本质就是软暴力逼费,明明占理,偏偏用了最蠢的违法方式。 最终法院判决: ✅ 物业立刻停止限制,恢复刘某车辆正常通行! ✅ 物业想要欠费,只能走合法途径起诉,不能刁难业主! 我的观点很直接: 这事双方都有问题,但物业错得更彻底! 业主觉得收费不合理,可以找物业要明细、协商、投诉,不该直接硬扛欠费; 但物业最不该拿业主“回家权”报复,本来是正常收费纠纷,硬生生把自己作成了被告,纯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说到底: 业主维权别任性,物业管理别越界! 你家小区产权车位,要交管理费吗? 你觉得这60元,到底该不该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