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喜欢迎合西方对华偏见的“艺术家”,常把“西式价值观”挂在嘴边,却对西方严惩“

依旧可展示 2026-05-18 21:27:37

有些喜欢迎合西方对华偏见的“艺术家”,常把“西式价值观”挂在嘴边,却对西方严惩“试图靠罪行博出位”的严苛法律选择性失明。

我们不妨翻开美国法律看看:美国有著名的“山姆之子法”,专门防止罪犯通过犯罪故事获利。该法起源于1977年纽约州,当时连环杀手大卫·伯克维茨(David Berkowitz)被捕后,有出版商想高价买他的故事,州政府迅速立法,要求相关报酬必须交由受害者委员会托管。此后,全美约42个州和联邦层面都制定了类似规定。

虽然法律历经修订,核心原则始终明确:允许罪犯讲述经历,但绝不允许其借此发财。相关收入优先用于赔偿受害者。

即便在以流量和票房为导向的好莱坞,罪犯本人完整主演自己犯罪故事的商业电影案例也极少。原因包括法律追缴利润、受害者索赔诉讼、公众抵制和行业自律。更常见的做法是专业演员主演,罪犯本人仅以低报酬或无偿方式接受纪录片访谈或提供咨询,以此规避“造星”争议和获利纠纷。

有些底线不容突破,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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