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 无法正常使用,产生了不小的经济损失。让人感到失望的是,事后相关各方并没有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孩子家长认为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让女子向汤泉商家追责。而汤泉馆则表示,未成年人应由家长全程看护,监护失职不在场馆责任范围内,损失理应由孩子家长承担。双方互相推脱,都不愿意补偿女子的财产损失。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遭受财产损失,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无论是家长还是场馆,都有责任弥补好心人的损失。 女子救人时没有权衡利弊,没有顾虑自身财物,只想着尽快挽救孩子生命。这份发自内心的善意,朴实又珍贵。她也表示自己并不后悔救人,只是无端承受损失,心里难免委屈。 社会正能量需要普通人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不应该让热心人独自买单。一味互相推卸责任,只会慢慢打消大众助人的勇气,让遇到危难时少有人愿意伸手。 善良本就无价,更不该被随意消耗。守护见义勇为者,就是守护所有人日后的安全感。分清责任、主动补偿,既是情理道义,也是社会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