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公交上闭眼休息实则已死亡#,救助方被索赔逾11万元!】#老人坐公交2

金羊网 2026-05-17 12:45:50

【#八旬老人公交上闭眼休息实则已死亡#,救助方被索赔逾11万元!】#老人坐公交2分钟猝死家属索赔11万# 近期,上海松江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2024年12月,上海松江,年逾八旬的李老伯上车两分钟后突发异常,开始出现擦汗、喘气的现象,尚未来得及购买车票就闭眼靠椅背似休息状。售票员发现其昏迷后,8分钟内完成呼叫120、指引车辆至派出所汇合并协助送医,但李老伯仍不幸猝死。李老伯的配偶及两个女儿认为,公交公司未在公交车上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如AED、急救药品等),未第一时间实施有效救助措施,事后亦未能及时提供车内监控,也缺乏对家属的人道关怀,加重了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遂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9万余元,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5万元。松江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李老伯因突然昏迷而客观上无法完成购票行为,但自其登上公交车并接受运输服务时起,双方之间的城市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即已依法成立;李老伯的死亡原因经诊断为猝死,系其自身健康原因,与公交公司的客运行为并无因果关系。公交公司的售票员从察觉李老伯处于异常状况至与120交接病患,时间间隔为8分钟左右,已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了救助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据此,松江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老人在公交车上闭眼“休息”,实则已死亡,救助方被索赔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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