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千块钱,租个女友回家演三天戏,这事儿听着挺省心。 可第四天早上,门一推开,人家姑娘裹着浴巾躺床上不走了。 她头发湿漉漉的,看着29岁的小伙子,直接摊牌:“别装了,咱俩过吧。” 小伙子手里的手机差点滑掉。 三天前,他还是那个付钱的“老板”。为了堵住家里催婚的嘴,他找到这个姑娘,白纸黑字说得清清楚楚:三千块,演三天,事后两清,互不打扰。 姑娘当时答应得那叫一个干脆。 戏演得也好。在老家饭桌上,小伙子给姑娘夹块鱼,姑娘就笑着接过去,还当着他爸妈的面,顺手给他擦擦嘴角的油。 老两口在旁边看得直点头,嘴都合不拢,一个劲儿往“准儿媳”碗里添菜。 三天一到,亲戚也见了,面子也足了,小伙子长舒一口气,觉得这三千块花得太值了。他盘算着,把钱结了,客客气气把人送走,这事就算彻底翻篇了。 结果第二天他去敲门,门一开,一股沐浴露的潮湿香气扑出来,床上那姑娘只松松地裹着一条白浴巾,长发贴在脸颊上,眼睛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他,根本没有要起床的意思。 他嗓子有点干:“不是,咱们说好的,三天……” 话没说完,姑娘直接打断他:“我不管说过什么,现在我觉得挺好。” 小伙子急了,声音都高了一点:“我这是花钱办事的!就是为了应付我爸妈!” 姑娘抱着手臂,慢悠悠地坐起来,浴巾的边角滑了一下。 “现在你爸妈认我了,亲戚朋友也都见了,街坊邻居都以为我是你女朋友。你现在让我走,你让他们怎么看我?又怎么看你?” 三千块,买断了三天的清静,却买来一个甩不掉的“名分”。 这哪是租了个女友,这是给自己请回来个祖宗。你说这事,到底是谁坑了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