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援华“飞虎队”是高价雇佣兵吗? 今天以理性的态度,解读一下援华飞虎队的工资和其他问题。 1942年前,飞虎队工资确实是由国民政府发放的,而且还很高! 当时由于美国没有参战,所以飞虎队成员不能是美国现役军人。 他们都是以志愿形式,和中国中央飞机制造厂签约,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合同工。 飞虎队飞行员月薪是600美元,中队长750美元,地勤人员250至300美元。 就算是地勤人员,薪水也远超当时美军飞行员的150美元月薪。 指挥官陈纳德工资是1000美元/月,这是他在美军服役时月薪的近10倍。 而且飞虎队还有“奖励制度”,每击落一架日军飞机,额外会奖励500美元。 除了金钱外,飞虎队成员在华的食宿也是全免的,可以住单人房,每天供应进口咖啡和西餐。 每年还有一次30天的带薪休假,以及往返美国的差旅费。 但是这一合同制度,在美国1941年底参战后开始改变:1942年“飞虎队”改组,并入美国陆军第23战斗机大队,1943年扩编为第14航空队。 飞虎队所有人员全部转为美国现役军人,改由美军发放工资,待遇和美国其他飞行员相同。 所以,当1942年飞虎队被美军收编后,一些队员因嫌“钱少”选择退役回国。 但我们今天看这个问题,也不能太偏颇! 他们当时选择加入飞虎队,不一定全是为了钱,有一部分是美国现役军人以“辞职”方式加入的。 如果纯粹是为了钱,他们其实有更安全的选择,完全可以留在美国养尊处优,因为工资虽高,但也要拿命去挣! 整个抗战期间,飞虎队和后续的第14航空队,超过2000名美籍队员在战斗中牺牲,仅“驼峰航线”就牺牲了 1579人。 他们不远万里提前来到中国帮助抗日,其实早已经超越了那份纸质合同,用生命和热血留下了一段佳话!中美飞虎队 中美飞虎情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