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了!”重庆渝北一名 9 岁孩童一时贪玩骑走邻居车子,家人得知后第一时间送回道歉,谁知车主步步紧逼,还借助网络大肆谩骂诋毁孩子,恶意进行言语施压,最终自食恶果,判决结果一出,无数网友拍手叫好。 今年5月,重庆渝北区一个小区里,9岁的小陈在楼下玩耍时,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自行车觉得好玩,一时兴起,没跟车主打招呼,就骑着自行车跑了,没过多久奶奶发现了这件事,当场就严厉训斥了小陈,责令他赶紧把自行车还回去,小陈知道自己错了,乖乖地把自行车还了回去,只是一时疏忽,没把车放回原来的位置,而是停到了小区另一栋楼下。 在小陈和奶奶眼里,做错了事,把东西还回去,这事就算翻篇了,以后再也不犯就好,可车主刘某,却压根没打算就此了结,当天晚上10点多,刘某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见了,到处找都找不到,心里的火气越憋越大,后来碰到小陈和他的家人,两家人当场就吵了起来,互不相让火气越来越大。 气不过的刘某,直接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本来想从中调解,让双方各退一步,把事情妥善解决,可现场的火药味实在太浓,刘某认定小陈是“偷车”,小陈的家人则觉得孩子只是贪玩,已经还了车,没必要揪着不放,双方谁也不肯让步,调解最终没能成功。 本以为报警之后,事情能有个说法,可接下来几天,刘某的操作彻底让这件小事变了味,也把一个9岁的孩子,推向了深渊,她一口咬定,小陈的行为就是“偷车”,不是简单的贪玩,随后,此人在数百人的小区业主群内疯狂刷屏,公然指名道姓辱骂小陈,称其为“小偷”“惯偷”,更甚者,还用上“猪狗不如”“上梁不正下梁歪”等不堪入耳之词,极尽难听之能事。 骂完还不够,刘某还把小陈家里的门牌号,直接甩到了业主群里,让全小区的人都知道小陈的住处,除此之外,她还同步在自己的朋友圈和抖音上发力,继续辱骂小陈,还放狠话,说非要让小陈在学校里名声扫地,让所有的老师和同学,都知道他是个“小偷”。 说到做到,刘某真的打电话给了小陈的学校,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意图就是让小陈在学校里抬不起头,一个才9岁的孩子,心思单纯又敏感,哪里扛得住这种铺天盖地的指责和谩骂,那段时间小陈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一句话也不说,眼神躲闪,根本不敢出门,就连看到小区里的邻居,都吓得赶紧躲开,全小区的人都知道他“偷东西”了,精神彻底崩溃。 小陈的家人看在眼里,疼在心上,他们觉得孩子确实做错了,车也还了,歉也道了,刘某这样没完没了地网暴,分明是在毁掉一个孩子的未来,他们多次找到刘某,要求她停止辱骂,删除相关内容,可刘某却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没办法为了保护孩子,小陈的家人只能把刘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公开道歉,并赔偿孩子的精神损失。 法院开庭审理后,给出的判决出人意料,也合情合理,法院认为,小陈未经允许骑走他人自行车,确实做得不对,但他才9岁,属于未成年人,认知还不成熟,这种行为更多是贪玩,主观上根本没有盗窃的恶意。 反观刘某,虽然她是自行车的主人,是受害者,但她的反击早就超出了合理范围,有纠纷可以讲理,可以走法律途径,但不能仗着自己占理,就在网上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人格侮辱,还曝光他人隐私,她在多个公开平台长时间辱骂小陈,已经严重侵犯了小陈的名誉权。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必须立刻删除所有辱骂小陈的内容,在小区业主群,自己的朋友圈和抖音上,公开向小陈赔礼道歉,道歉内容必须经过法院审核,并且至少挂满三天,除此之外刘某还要赔偿小陈精神抚慰金2000元,加上小陈家人支出的5000元律师费,合计7000元。 刘某不服这个判决,提起了上诉,可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没有更改判决结果,法官再次强调,未成年人的名誉权受法律特殊保护,网络空间不是谁的“私人刑场”,不管是谁,任何形式的网暴,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这个案子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都说判得好,很多人感叹,现在有些人遇到一点纠纷,就喜欢发业主群,发朋友圈,发短视频,想用舆论压制别人,却忘了法律是有底线的,孩子犯了错,大人可以教育,可以要求家长赔偿,但绝不能用这种“杀人诛心”的方式,去毁掉一个孩子的未来,这7000元的赔偿和公开道歉,不只是还给小陈一个公道,更是给所有冲动的大人,敲响的一记警钟。 信源:九派快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