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倍甜度的“三无”甜味剂泛滥!这种谋财害命的行为,必须严判! 最近看到关于食品添加剂滥用的新闻,真是让人后背发凉。市面上竟然充斥着8000倍甜度的“三无”甜味剂,还有各种违规添加的防腐剂,这些东西被大量用在我们日常吃的零食、饮料甚至肉制品里。我一直特别纳闷,这种明摆着伤害公众身体健康的行为屡禁不止,为什么不能直接进行刑事追究?光罚点款,真的能管住那些黑心商家吗? 其实,咱们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刑法打击力度一直都不小。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生产销售的食品里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滥用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是实打实的刑事犯罪。一旦定罪,起步就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严重危害,最高可判无期甚至死刑。 就拿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网红减肥咖啡”和“含伟哥成分的网红糖果”来说,这些商家为了追求所谓的“功效”和销量,往普通食品里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成分,这早就涉嫌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相关负责人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但我想说的是,现在的痛点在于,很多违规添加行为太隐蔽了。像那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防腐剂、甜味剂的情况,往往披着“合规添加剂”的外衣,或者干脆用来源不明的“三无”原料来降低成本。虽然监管部门去年就查办了1.3万多起相关案件,罚没金额超9000万,还有89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但面对庞大的黑色利益链,这些处罚力度在部分商家眼里,可能真的只是“毛毛雨”。 我认为,对付这种“舌尖上的犯罪”,绝不能手软。对于那些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甚至伪造地址躲避监管的无良商家,必须从严从重处理。不能只盯着罚款,该抓人就得抓人,该判刑就得判刑,还要把他们罚得倾家荡产,列入行业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碰食品行业。 食品安全是老百姓的底线,绝不能拿大众的健康去赌商家的良心。只有把法律的牙齿真正露出来,让违法成本高到他们不敢伸手,咱们的餐桌才能真正安全起来。 大家觉得,对于滥用添加剂的黑心商家,是不是应该直接判刑,绝不姑息?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布会实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国食品安全网等相关公开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