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3日,重庆一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在网络上激起千层浪,刹那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烈探讨,成为舆论焦点。一个男人,10天里三次对女友下死手——往水杯里倒老鼠药,在稀饭里掺杀虫剂,最后直接放火烧屋子。女友命大,三次都躲过去了。结果呢?法院判了他4年。 四年,这一数字宛如一颗重磅炸弹,掷入众人心中,瞬间让无数人惊愕不已,目光凝滞,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定住。 事情得从2025年7月说起。冉某某和女友黄某感情早就变味了,再加上钱的事儿闹得不愉快,他心里越来越烦。但他没选择分手,而是做了个更疯狂的决定——要对方的命。 第一次,他选了个"省事"的办法。趁黄某不注意,把老鼠药倒进她常用的水杯。黄某端起杯子,觉得水的颜色不对劲,犹豫了一下,没喝。冉某某在旁边看着,脸上装得若无其事,心里却气得要命。 几天后,他又盯上了黄某家厨房里正煮着的稀饭。高压锅冒着热气,他把杀虫剂倒进去,搅了搅,然后跟没事人一样走了。这回黄某因为没胃口没吃,那碗稀饭被她爸妈吃了。两个老人吃完没多久就上吐下泻,赶紧送医院。所幸抢救行动争分夺秒、高效有序,患者的生命得以从死神手中夺回,有惊无险地保住了生机。 冉某某听说后,一点愧疚都没有。反而更烦了:怎么又没死成? 7月23日凌晨,大家都还在睡觉。冉某某悄无声息地潜至黄某的出租屋前,点燃一只纸杯,转瞬之间隔着窗户将其掷入屋内。火苗在屋里窜起来,浓烟到处都是。黄某被呛醒了,吓得冲出去,边跑边喊救命。邻居们闻讯赶来,迅速将肆虐的火扑灭。熊熊烈火中,她在鬼门关前打了个转,又一次幸运地捡回了一条命。 10天,三次杀人,他能想的招儿都用上了。而黄某从头到尾都搞不明白,这个曾经跟她睡一张床的男人,为啥非要她死。 直到警察找上门,冉某某的手机被查了。上面一条搜索记录,让所有人倒吸一口凉气:"什么药吃了会死人"。铁证如山,罪证已然确凿无疑,任何狡辩与逃脱皆属徒劳,此般情形下,绝无遁形之可能。 经法院审理认定,冉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罪。其作案具有预谋性,且系多次实施犯罪行为。法院的这一认定,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但考虑到都没造成被害人死亡,加上他到案后认罪认罚,最后判了他4年有期徒刑。 判决一出来,网上炸锅了。"4年?这跟没判有啥区别?""他又投毒又放火,要是第一次女友没发现,早就三条人命了。"还有网友翻出类似的案子比较:某地男的因为感情纠纷投毒杀人未遂,判了12年。 问题就在这儿。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起步就是10年以上,最高能判死刑。放火罪的量刑不可小觑,此罪一旦成立,刑罚将自三年起算,足见法律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肃惩处。然而,“未遂”这一情节为法官赋予了相对宽泛的裁量余地,使得其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拥有更为灵活的判断空间。 可大家看到的,是一个心肠歹毒、手段狠辣的男人,10天里连续三次策划杀人,每次失败后都不收手,反而变本加厉。这样的人,就因为"没杀死",只判4年? 那受害者以后的心理阴影怎么算?她父母中毒后,身体遭受的损伤该如何衡量与计算?这背后的伤痛与损失,又该以怎样的标准去评判呢? 法律盯着"有没有死人"这个结果,却漏掉了那些"活着的受害者"承受的代价。一个10天内三次策划谋杀、手段从投毒升级到纵火、主观恶性极大的罪犯,仅因"被害人命大"就获得4年刑期——这到底是法律的理性,还是正义的缺位? 信息来源: 深圳新闻网|2026-05-13男子10天内“三杀”女友未遂,法院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