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还是发生了!红星新闻5月12日报道,广东惠州,男子妻子难产去世后,独自抚养两个女儿,万万没想到,15岁和13岁的女儿被刚认识的男子约去水库游泳,该男子在岸上做跳水动作吓唬孩子们,导致四个不会游泳的女孩惊慌逃向深水区,两个女儿当场溺亡!男子悲痛欲绝,索赔270万,法院判了! 在2024年夏天那场令人窒息的水库溺亡事故,尘埃落定后,伍先生的手里攥着一份沉甸甸,却又显得无比心酸的判决书。 九万多元,这就是法律最终给出的、关于他两个女儿生命代价的数字,他最初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上写着二百七十万元,那里面包含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精神损失。 而法院的法槌落下,最终只认可了十三万元的丧葬费,作为实打实的损失,由于被告潘某被判定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算下来,伍先生到手的赔偿只有区区九万。 至于那笔大额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则下,直接被挡在了门外。 伍先生不甘心,他选择上诉,试图为女儿争一个说法,但在4月22日,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伍先生的生活,原本就在艰难地做着减法,十三年前,他的妻子因为难产不幸离世,他咬着牙,独自一人在这世上拉扯两个女儿。 一个十五岁,一个十三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眼看着孩子慢慢长大,这个中年男人的担子终于快要卸下去了。 可一切都在2024年7月的那个下午崩塌了。二十七岁的潘某开着车,带着四个连水性都不识的未成年女孩,来到了偏僻的水库。 那里没有救生员,没有围栏,甚至连一根应急的绳索,或救生圈都没有,在浅水区嬉戏时,潘某突然做了一个跳水的动作扑向孩子们。 这种突如其来的惊吓,让四个女孩本能地向深水区逃窜,脚下的土地瞬间消失,水面迅速没过了她们的头顶。 潘某在混乱中拼死救起了两个,可当他再次回头时,伍先生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已经彻底沉入了冰冷的水底。 法院对潘某的刑事裁决,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事责任的定性,并没有引起太多争议,真正让伍先生感到心寒的,是那份民事责任的划分。 法院认为,潘某作为成年人,在明知危险的情况下,违规带孩子下水,理应承担主责。 但伍先生作为监护人,平时对女儿的社交情况掌握不足,任由她们随同在网上认识的陌生男子外出,也存在监护失职的表现,因此需自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而水库方因为已经设立了醒目的警示牌,被认定尽到了管理义务,无需担责。 最冷酷的博弈,发生在赔偿金的计算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被严格限制在“直接物质损失”之内。 因为潘某已经被判了实刑,法律认为刑事处罚,已经对被告人进行了惩戒,所以在钱财上便不再支持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这些项目。 伍先生提出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也因为缺乏证据支持而被驳回,最后,账单上只剩下了最基础的丧葬费。 对于伍先生来说,二百七十万的诉求,其实是一种尊严的底线,他想证明那两条鲜活的生命绝不廉价。 但法律这把尺子量出来的是规矩,而不是悲伤,在4月22日那个下午,当法院最终的大门合上时,这个男人发现自己失去了一切。 妻子、孩子、以及那份他苦苦追寻的、关于社会的慰藉,判决在法理上找到了依据,但在一个人伦破碎的家庭面前,它更像是一把撒在伤口上的盐。 当法律完成了它所谓的正确闭环,留下的是一个老父亲在余生里,永远无法填补的空洞。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