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弄丢了免费领养的猫被要求赔2万】弄丢免费领养的猫男子被判赔3000元近日,

城端 2026-05-13 18:17:24

【小伙弄丢了免费领养的猫被要求赔2万】弄丢免费领养的猫男子被判赔3000元近日,上海。一起诉讼给所有想要领养宠物的人提了个醒——免费领养≠免费免责。 2024年10月,上海小伙小杨通过救助平台无偿领养王女士的两只流浪猫,协议中写明:两只小猫为无偿领养,领养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必须履行严格的饲养义务,尤其不能随意抛弃,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饲养,必须将小猫送还给送养人。若是宠物被退回需支付1000元,宠物遗失需支付3000元,若存在随意抛弃、虐待、虐杀宠物的行为,则需支付1万元违约金。 2025年4月,小杨告诉王女士,因工作变动要合租,而新室友对猫毛严重过敏,自己是否可以再找个新的领养人。王女士明确回复:若是无法继续饲养,就将小猫退回来,按协议支付违约金1000元。 2025年6月,小杨搬回了父母家,因家人反对养猫,小杨就私自买了个大笼子,把两只猫养在小区花园里。7月1日,笼子被人打开,两只小猫全部走失。 2025年8月,王女士得知后和另一位救助人赶到小区,花费1000元请来专业找猫人,只找回一只猫。找回的猫也得病了,带小猫去医院又额外花费了1608.6元。 王女士认为小杨的行为是弃养按协议应该赔2万元。法院最终判决按协议支付3000元违约金。法官强调免费领养需履行协议义务。(上海法制报、逐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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